[心情] 終於把惡房客趕走了..
我在今年10月30日與房客簽約將房子租出去,房客是一對男女朋友,
女生聲稱職業維室內設計師, 男生為裝潢工人,但是就在房客搬家期間,
社區警衛通知說兩人在社區內大吵,還驚動警察,
再隔二天,女生在早上6點打電話說他忘記帶鑰匙請我過去開門,
結果後來經過了解又是二人爭吵男方將門鎖住,鑰匙帶走,以致女生進不了門,
爾後沒幾天又在家吵架,後來男方被關在門外,自行打電話報警,
後來還請來消防隊員將鐵門破壞進入,結果女方好端端的在看電視,
就在租屋一個月期間,就發生這麼多事,實在不太想繼續租給他們,不知怎麼處理比較好?
後來還聽警衛說女生是在酒店上班的小姐,男生沒在工作,
所以說從頭到尾這對男女朋友都在說謊,
重點是租約是一年,租金15000元但是也只收到1個月,
押金合約上是訂2個月房租,結果至今也只拿到10000元而已,
當初是想說押金寬限他一段時間再付,但是每次到了該付錢的時間就完全找不到人,
電話不接,去按門鈴也避不見面,傳簡訊給他請他搬家,居然打電話來罵髒話,
請問遇到這種人我該用什麼辦法讓他搬出去?
謝謝各位之前的建議..
我們先發出存證信函2次,1次戶籍地說已經沒這個人了拒收,
只好再發1次到我們出租的房子讓他簽收,
起初女生還是打電話來罵人,後來還傳了好幾次傳簡訊哀求我們,
直到跟他約定好的時間去交屋,我們到達時,根本就完全沒有搬家的意思,
然後就在里長與家人朋友的陪同下,監督他開始搬家,
期間已經完全不見她男友的蹤影了,然後他找來1個朋友幫忙,
直到晚上近12點終於把東西走了,雖然還留下一堆有的沒的,
進去自己的房子後覺得好心酸喔..怎麼把我們的房子弄得慘不忍睹,
但是能把人請走就已經很滿足了,至於水電瓦斯費也不敢奢求他給我們,
然後他說會再找人來換鐵門我們也不敢想了,
所以要奉勸各位,要出租房子的時候真的要謹慎,
對於房客的背景要了解,雖然很難從1.2次的會面了解,
最好還是要有無敵的識人之術..
總之..跟大家分享一下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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