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問這樣有違約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蘇菲亞公主)時間18年前 (2008/01/24 09:46),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住在淡水,但因為下學期每天要去台北車站補習所以想搬到永和 於是我很衝動的找了永和的房子,月租8500元 1/21日我就付清了押金2個月月租,也附了2月份的租金 因為我2月才要入住,所以契約上面時間是寫2/1開始 但是我後來算算,淡水頂多月租6000元 我覺得還是住淡水比較便宜一點,而且我每天還是要來學校 何況我又是個窮學生,如果住永和 這樣算算真的消耗太大 所以我今天想去跟房東說可不可以退租 不知道這樣退得了錢嗎? 請各位大大給我意見~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0.143

01/24 09:48, , 1F
你不租房東有權一切照租約來走錢該扣的扣完後剩下才退你
01/24 09:48, 1F
文章代碼(AID): #17b-tpip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7b-tpip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