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可以拿回押金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呦呼呼)時間18年前 (2008/01/28 01:53),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就是阿 當初住進去並不知房子是鐵皮屋 然後 牆壁開始滲水 天花板開始有點凸起來時 有告知房東 但他請了抓漏之後 並未主動告知結果 是等到去跟他argue之後才得知沒有得救 那我是否可以停租拿回押金呢 根據這個條文 看起來似乎可以耶 第429條 出租人之修繕義務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 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第430條 修繕義務不履行之效力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 ,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 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是這樣吧??? 請大家幫忙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33.36 ※ 編輯: squirreljame 來自: 122.126.33.36 (01/28 01:59)

01/28 09:02, , 1F
我是覺得可行 因為現在是已經不能修繕造成承租人困擾了
01/28 09:02, 1F

01/28 09:03, , 2F
這二條的意思是指房東有修繕房屋的責任.旦你要先催告房東
01/28 09:03, 2F

01/28 09:03, , 3F
其實你還有疑惑可以去崔媽媽或生活法律版問 這種法律的
01/28 09:03, 3F

01/28 09:04, , 4F
並給他一個合理的期限(口說無憑.所以一般會以存證信函來
01/28 09:04, 4F

01/28 09:04, , 5F
問題 怕給錯期待反而不好
01/28 09:04, 5F

01/28 09:04, , 6F
證明你有告知並請房東進行修繕的責任)如果這個合理的期限
01/28 09:04, 6F

01/28 09:05, , 7F
過了.那你能依法提前終止契約或者自行找人來修復.
01/28 09:05, 7F

02/01 19:49, , 8F
謝謝大家 我會再問清楚的: )
02/01 19:49, 8F
文章代碼(AID): #17dCKRl1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7dCKRl1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