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kkk)時間18年前 (2008/02/22 19:1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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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 我現在住的地方是一年租約 從去年九月十五日起租 半年一繳(我好像看過法律,其實我們可以改成一個月一繳?) 因為我門預繳的那些月份,我門並沒有居住事實? 問題來了,契約上面就是紅色外皮那張的裡面寫著2/1繳第二次 那有效力嗎?因為就我認知上,我門預繳的錢可以居住到三月十五日才對阿 其實對房租已經滿不滿了,因為一開始居住的時候請他來解決一些問題 鄰居太吵,公用設施被佔用的問題都是不理睬 一打來就是要房租 加上這幾天拼命打電話催錢,真的很不滿 是有打算找到新房間,押金就賠他好了 所以有點想跟他拖延到三月中,找到就搬走 找不到再給他房租,這樣有違法嗎?? 請各位跟我說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4.204

02/22 20:44, , 1F
第五行應該是說先預繳的還沒到期又得繳下一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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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租屋時同意半年一繳.那就是半年一繳.除非房東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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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不然不可能因你單方要求而更改成一個月一繳.而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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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租約為主.你有問題在簽約時就該提出.因為很多所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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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其實是以學生的學期來計算.而非真正的6個月.還有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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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到三月的想法.我只能說不智.不建議你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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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lgvFDS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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