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約未到期前需多早決定續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太平洋算什麼..)時間18年前 (2008/03/02 17:06),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幫朋友問的 ^^" 她目前在花蓮租房子,租約六月底到期, 二月中她的房東開始問她關於續約的問題, 並且說,若她不快決定,之後就無法繼續租給她, 也說有人要看房子了。 那是一個學區附近的房子,所以熱門度是可以想像的, 而因為房租漲價,新房客和續約房客的租金也不同。 站在房東立場,他應該會想要趕快租給一個新的人吧.... 想請問的是,她最晚必須在什麼時候回覆呢?有這類的規定嗎? 另外,在她的租賃期間,房東要帶人看房子的話, 是只要他爽就可以嗎....我意思是說只要事先說一下就行? 有沒有規定是說,要到期多久以前才可以讓人看啊? (這問題好像滿笨的....) 爬文跟精華區,都只有提到房客想提早解約的話,要一個月前提出, 卻沒有看到要不要續約的期限,沒遇過房東這麼趕, 所以來請問大家,感謝回答 :) --- 多問一個,同樣是台大附近,科技大樓站周邊的租屋價, 跟新生南路溫州街一帶的租屋價,是哪一個c/p值比較高呢?(女生要租的) --   風說       愛自己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26.128

03/02 19:33, , 1F
他若是要帶人看屋也要房客同意吧~不然就是非法入侵民宅
03/02 19:33, 1F

05/16 22:05, , 2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5/16 22:05, 2F
文章代碼(AID): #17ocuT3E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7ocuT3E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