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房東要求很無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小兒立撒兒)時間18年前 (2008/04/01 10:36),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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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學在三月中的時後搬離前一個租屋處 租的地方是押一個月的押金 重點是雙方並沒有簽約!只有"口頭上"的簽定 之後房東將房子賣掉賣給了現在的房東 他們雙方之後每個月都是用匯錢的方式交房租 後來我同學與房東當初"口頭上"是簽約到二月底 但是房東一直沒有詢問是否要續住 而我同學也有在找房子 在三月初時找到了房子 也在三月中時搬離了前一個租屋處 之後隔幾天房東發現她搬家了 就打電話跟我同學說,她有住到三月中 而且沒有知會就先搬走了 要她將三月的房租也要匯給他 但我同學就跟他說,那我押金就不要了, 反正押金的錢也是一個月的房租 結果房東就一直說押金是押金房租是房租 一直堅持要我同學將房租先匯給他 那我同學就問他說,那我匯給你房租 押金你也要還給我 結果房東一直避談押金的問題 一直說一定要先匯房租才行 房租匯完再談押金的事 我同學就很氣也打算不理他 我們是跟同學說反正當初沒簽任何的約 你也沒有欠他任何的金錢 也沒有破壞他的任何家具 是完好如初的還給房東 而且押金的錢又是一個月的房租錢 就不要再理房東了 結果房東今天打電話留言給我同學 說她再不匯房租就要告她!!! 我想請問一下各位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解決才對? 第一,我同學的確與房東有租貸的關係,但是沒有簽過任何約 第二,如果說押金不能抵租金的話,那為什麼房東堅持要我們先匯租金 再談押金?有這種說法嗎? 第三,在沒有任何的白紙黑字的簽約下,房東有告人的權利嗎? 重點是房租只有3000!! 第四,如果說我同學沒有事先告知房東說要搬離,這樣房東有權利不還押金嗎? (雙方從來沒有簽過任何契約,而且租約口頭上的時間到期時,房東也沒主動問!) 有人教我們,約房東出來見面,雙房帶著各自的押金與租金,再簽下一份 雙方已將金錢給付及房屋租代貸的關係終止契約!這樣誰也不欠誰 重點是押金與租金都是3000元!房東的堅持到底是什麼? 文章很長 請有經驗的人指教 謝謝各位 -- 幸福就像一瓶香水 當你灑一些出來 也會灑在別人的身上 http://www.wretch.cc/album/coffeera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13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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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東的心態是覺得你違約 那他就是想收你租金 押金也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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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算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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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即便是口頭約定 要續住至何時也要跟房東知會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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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賃是可以隨時解約沒有錯 但是提前口頭告知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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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是一種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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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告不告的成 就要看房東是否能舉證妳有居住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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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妳們是口頭契約 我想房東的想法可能是你沒有提早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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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走 認定你違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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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搬之前提前告知確實比較妥當 兩方各自認為對方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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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26, , 10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5/16 21:26, 10F
文章代碼(AID): #17yP-nOd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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