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訂金拿不拿的回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咑啦咑啦+)時間18年前 (2008/06/21 22:31),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們四個人四月底的時候決定了一層公寓 所以直接給了房東七千五的訂金 是由我向其他三人收取的錢再由我給房東 (想說之後就直接當押金) 當場有寫房東已收七千五訂金的收據 並還沒正式簽約(房東說六月三十再簽約) 可是五月底的時候有兩位突然說不住了 跟我說如果房東不退他們兩個訂金 那他們也無所謂 但我跟另一個人想說另外找人頂替好了 因為快暑假!!好房子也都快沒了 ((房東知道有兩人不住的事情 當我們找到人頂替的時候 房東跟我們說她那邊有人要頂替 我當時想說!!好吧!!房東那邊應該也不好意思推掉本來要租卻又不給租的狀況 所以我還跟我這邊要頂替的人說抱歉 但前天因為網路申辦問題 我主動打電話給房東那邊頂替的人 跟他們說網路和水電費平分的事情 結果他們居然說 水瓦斯願意除四 但是電跟網路不可以除四 (怎麼想都不對>"<) 理由是:他們兩個住一間只用到一間的電跟一條網路 (電話中有點不悅) 房東說這禮拜日要全部坐下來溝通 經過我跟朋友的討論 因為我跟他們再電話中講到差一點吵起來 以後一定又會因為錢事情延伸出麻煩 所以我跟朋友決定這禮拜日要跟房東拿回訂金 (有心理準備沒辦法全數拿回了) 說我們沒辦法跟不認識的人住 加上先前有疙瘩在 難保以後不會有問題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有可能拿回訂金七千五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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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如果對方只有一台電腦我贊成應該要除以電腦不是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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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3:21, , 2F
不過電費就不一樣了..因為不可能兩個人永遠同進同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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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也有可能一個睡了一個還在用電腦看電視都是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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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一定要用人數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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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9:31, , 5F
結果今天還是拿不回訂金~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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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4:42, , 6F
兩個人用電量比一個人用電量大的多了....對方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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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6:12, , 7F
兩個人一起住的話電費是會比一個人多出一半到一倍
05/01 16:12, 7F
文章代碼(AID): #18NH2nb7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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