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間"分租"的可行性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cheng1989)時間17年前 (2008/07/12 19:07),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最近被公司告知要派到桃園工作, 約半年~一年左右 但若表現不如預期會提前回台北 等於何時回台北, 時間很難確定, 但以上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我現在住永和的公寓雅房裡, 室友是我捨不得離開的主因 室友人很好, 我們相處很愉快, 以後若退租了等調回台北再另找房子 租金倒還好, 就怕找不到合得來的室友 因為我一直認為好相處、跟自己談得來, 大家相處能像一家人的室友是可遇不可求的 我現在的室友人真的很好 所以我傾向不退掉目前租的這間雅房, 想把它再租出去, 有跟房東和室友討論過也徵詢過他們的意願 房東當然不會有太大意見, 反正他只要有錢收, 租給誰都沒差 室友也ok 所以問題在於我的分租條件是否可行呢? 目前的情況是, 我的房租一個月4千, 是很老舊的公寓,但我有點潔癖所以很用心在打掃維護它, 自認還算整潔; 這裡沒有緊臨捷運站, 但到永安市場捷運站或頂溪站, 騎車約七~十分鐘就可到, 巷外也有捷運接駁車 地處成功路一段的巷子內, 在福和橋旁, 出了巷子就可上福和橋 上了橋下去後就是基隆路(近台大) 若我想找人分租, 一個月租金2500元 一些基本家具都有, 也有冷氣, 公寓裡有客廳跟廚房, 客廳還有我買的沙發跟茶几 以及我帶來的電視盒可看電視, 我的房內也有另一組電視盒可在房裡看電視(不確定會不會一併帶去桃園) 若要求對方付2500元的租金, 和一個月500元的雜費 (包水電瓦斯電費及冷氣網路第四台等費) 我可能非必要都不會回台北, 會一直待在桃園 但我週末假日若有要回來,房間必需挪出位置讓我睡 看是我,或對方打地鋪均可 等於房間的承租者是我們兩個人, 我的很多東西也都還會留在房裡, 房間算是我們兩人共用 但平常我都會在桃園工作不在台北 房間打算採一月一簽的方式, 若我臨時通知被調回台北 或離職回台北, 我就會馬上搬回來, 到時會給對方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 這樣的分租方式可行嗎? 會不會租金或雜費開太貴呢? 有沒有什麼問題呢? 懇請大家給個意見,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40.78

07/12 19:34, , 1F
分租的困難度較高,萬一找到不老實的人東西會被偷
07/12 19:34, 1F

07/12 23:03, , 2F
不好吧,一搞不好雙方都會造成很大困擾
07/12 23:03, 2F

07/12 23:42, , 3F
半年一簽 你可提前解約賠一個月房租 平日回來自己去睡客廳
07/12 23:42, 3F

07/12 23:43, , 4F
讓房客完整的使用房間 這樣應該比較有機會租出去
07/12 23:43, 4F

07/12 23:43, , 5F
不然就是租給去當兵但女友在台北的人XD
07/12 23:43, 5F

07/13 18:28, , 6F
謝謝大家的提議, 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07/13 18:28, 6F
文章代碼(AID): #18U91SBV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8U91SBV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