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合約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小狼)時間17年前 (2008/07/17 13:09),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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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知道屋主要收回房子,讓我不得不在約滿前趕快找個好窩(說到這就有氣, 等找房子的事情告一個段落後,我再來揭露那個惡質仲介的種種行徑,氣.....) 昨天有看到一個頂加的房子,我也爬了很多相關的文章,知道各位板眾都不推頂 加,不過小弟還是想問一下關於頂加在簽租賃契約時的問題,問題整理如下 報稅相關問題 先請教合約書上都會有房租繳交明細,交了錢後房東也會在上頭簽名,這樣這個 明細表是不是可以直接拿來報稅呢?(先不論是否為頂加) 假設此頂加有獨立門牌,那簽約時簽這個樓層(ex:5樓)以後可以報稅嗎??還是說 得要簽原本正常的4樓才能報稅呢? 假設此頂加無獨立門牌,那簽約時該怎麼簽往後才可以拿來報稅呢? 又或著是說,只要是頂加,這份合約就不能拿來報稅呢?? 以上,煩請知道的前輩代為解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66.196

07/17 14:20, , 1F
只要有租賃事實就可以報 但要小心契約中有轉嫁的條款
07/17 14:20, 1F

07/17 14:31, , 2F
請問啥是轉嫁條款呢?? 又,注意什麼地方呢??
07/17 14:31, 2F

07/17 14:50, , 3F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
07/17 14:50, 3F

07/17 14:51, , 4F
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07/17 14:51, 4F
文章代碼(AID): #18VjGdUA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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