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房東不出面解決,感覺想拖掉租金跟押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悶到爆炸!)時間17年前 (2008/08/22 20:3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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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到現在有個落幕了 首先,房東只願意用簡訊周旋,堅持要照他"鑰匙放在房間內"的作法 我老實告訴他,放在房間內沒有任何人能證明我還鑰匙或他拿到鑰匙, 所以我會害怕擔心 後來他要我把鑰匙交給他國小三年級的女兒,再匯錢給我 (上一篇有推文說我不給帳號,所以他才不退錢。事實上,他是要先拿到鑰匙) 我希望他可以把契約跟錢請他女兒一併給,我可以當場作廢契約並寫切結書給他 結果他就打電話來罵我,說我吃他夠夠,說我在找他麻煩... 我只是想要他出面三分鐘啊,他就是不願意。 請他是不是可以把契約拿出來當場銷毀,他完全不同意,還說契約他簽完就銷毀了 (這...有可能嗎?他不需要契約保護他自己嗎?) 最後,我同意跟他女兒面交。我還鑰匙,他女兒給錢。 付出NT$10,000,總共只拿回2,500元。 也就是說,一開始沒有收據的那5000元,完全被吃掉了。 他只承認我用轉帳給他的那5000元。 其實,我心裡還是慌慌的,因為跟他女兒面交的過程沒有錄影存證。 而且就算錄影了,一個小三的小孩在法律上也是沒有效力的。 我打電話去他家,發現他老婆其實在家,但是他就只肯讓他女兒出來。 我不知道他在怕什麼,契約不肯給,自己也不出面,還要找個未成年小孩來。 虧掉的7500,就當成學費買經驗吧。 以後簽約絕對要一式二份,付錢一定要拿收據,訂金別給太多, 房東說話會迂迴的,一定要小心,而且還要堅持看房東的身份證。 真的不要嫌麻煩,也不要跟"滿嘴嫌麻煩的房東"租房子。 經過這次疏忽,我真覺得要再蒐證保護自己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 要找第三人證更是困難。 找警察一點都不誇張,只是沒有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51.191 ※ 編輯: easyweiwei 來自: 59.115.51.191 (08/22 20:37)

08/22 20:58, , 1F
寄掛號去!!!!!!!!!!!!!!!!!!!!!
08/22 20:58, 1F
文章代碼(AID): #18hhAR_k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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