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知這樣解約是否能拿回押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桃花桃花幾月開)時間17年前 (2008/09/24 03: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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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gusmoore (到底要什麼)》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鄉民,我老弟在六月份租了間房子 : 因為裡面會漏水,已經通知房東來處理,但遲遲未解決 : 所以想要搬離開... : 到了這個月七號要交租的時候,我弟弟並沒有繳交 : 拖到了十五號才告知房東想要搬離... : 因此 : 在第一點是房東並未履行合約的部分,我弟應該是可以要求解約 : 只是第二點,我弟沒有在交租日時繳交房租,變成他違約 : 像這樣的情形該怎樣解決? : 還聽說房東要找管區警員跟大樓管理員來看著我弟他們搬走 : 這個問題煩請各位鄉民為我解答,感激不盡 ^^ 你可能會錯意了 房東沒有處理漏水問題沒有直接造成可以解約的要件 除非漏水狀況已經達到客觀無法一般使用房屋目的 租金未按時繳納的確是違約行為 房東如果經過催告是可以暫時以押金最為抵押 現在令弟的問題應該在於 1.漏水問題是否造成損害?是否需要請求賠償? 2.原先與房東簽訂租約時間? 3.所謂押金應該是所有租約造成債權債務關係結束之後才返還 以上是根據原PO文章內容而撰寫 如果有更多資訊可以到法律版討論 PS:鼓勵討論,請勿私下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0.219
文章代碼(AID): #18sK2Dnh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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