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提前退租除了押金外,還會被罰錢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心畫諸世間)時間17年前 (2008/09/28 14:13), 編輯推噓5(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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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好奇, 為什麼每次板上的討論觸及法律問題時, 總有人喜歡躲在推文丟幾句酸溜溜的話嘲諷別人, 卻從來不敢光明正大寫清楚, 這種人究竟是來胡鬧還是? 契約沒有約定提前解約賠償事項, 就表示房客無法提前解約?! 真不曉得這種 "法律見解" 是從哪裡推論出來的? 我倒是很肯定一點, 法律對於定期與不定期契約的 "提前終止", 有如下之明文規定!! 民法第450條 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 習慣。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 一個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 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 民法第453條 定有期限之租賃契約,如約定當事人之一方於期限屆滿前,得終止契約者 ,其終止契約,應依第四百五十條第三項之規定,先期通知。 而從原po文章內容來看, "契約書上面只有寫押金及雙方資料外 就沒有寫別的" 這句話實在引人遐想, 究竟苦主是有約定期限還是沒有呢? 如果沒有, 那恭喜了, 情況很單純, 你弟絕對可依第450條隨時終止契約, 唯一要注意的是先期通知房東, 並無賠償房東 "違約金" 的問題!! 如果有約定期限, 原則上定期契約之租賃關係存續從其約定期限, 但依第453條, 只要雙方約定合意, 仍可提前終止!! 所以, 能不能提前終止契約, 根本不是值得討論的重點!! 本例真正的爭議在於, 若為定期契約, 如果房東不同意提前終止, 則可比照違約習慣向房客要求 "違約金" 賠償, 然此類違約金, 法律無明文規定, 故應回歸契約內容, 而既然契約無約定賠償事項, 房東何來主張 "全扣押金" 的權利? 實際 "違約金" 金額應由雙方協商, 或依習慣訂之, 若依習慣, 就算告上法院, 一般也只會判賠一個月租金!! 以上若有誤用法條, 拜託板上 "法律高手" 不吝指教啊! 至於那種專門找碴冷嘲熱諷或想找人吵架的, 請自己慢慢玩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249.83

09/28 15:01, , 1F
真抱歉.因為原PO的第二句就言明"但提早退租"如果沒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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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來提早可言.而雙方合意的情況下.你也要先看房東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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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04, , 3F
意退你押金吧.而且X兄的言論你怎麼不順便指正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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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你當我來胡鬧的吧.老是回的文就要借機批人.你不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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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人的主張還是提一下吧.453條我的解讀是有事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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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事先解約的人才可以依450-3的規定來提前通知.(有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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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租約)而沒有約定的人.在合約結束前.除非能和房東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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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原文來看 你認為原po瞭解定期與不定期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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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他也說"契約書只寫押金及雙方資料",所以我分兩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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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倒是你根據哪個法條斬釘截鐵認定 "房客無法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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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合意的情況.不然只能依照租約內容走到租約結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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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都寫房東同意了,看不懂你究竟在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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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不是來戰你的.你不能接受我回你文.我不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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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所以又是你的主觀解讀就直接當成判例來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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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條哪裡有提到說,"事先約定"是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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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樣說,就算租期內雙方都想解約也不行?可以這樣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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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不是胡鬧,從你的語氣和經常行為,讓大家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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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帶個問號表示疑問,你自己想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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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28, , 19F
如果你認為453條可以由房客拿來單方提解約之用?那我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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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房東也拿453條來單方提解約用.你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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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30, , 21F
請你看懂文章再來回吧!雙方合意是看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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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31, , 22F
當然.我指的是完全符合你說的.以有付"違約金"的前提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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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31, , 23F
有意見自己寫一篇來回,不要老是躲在推文放冷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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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32, , 24F
??請問你有看清楚我的第一段推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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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32, , 25F
都寫這麼清楚了還一直玩文字遊戲,這種若說不是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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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33, , 26F
ORZ..算了..我真的錯了..我不該在這偷放你冷箭..真抱歉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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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5:35, , 27F
你第一段推文寫什麼?我文章寫什麼?我有否定房客需賠償?
09/28 15:35, 27F

09/28 15:36, , 28F
斷章取義就亂回一通,回不下去又開始酸文?!
09/28 15:36, 28F

09/28 21:58, , 29F
別激動啊~畢竟某人老是放酸文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09/28 21:58, 29F

09/28 22:00, , 30F
不過我是建議h大 打這麼多不如用回文的...這樣不好看清楚
09/28 22:00, 30F

09/30 08:14, , 31F
幾個月我剛玩這裡時,就被h大常回文酸我,那時我選擇不回應
09/30 08:14, 31F

09/30 08:15, , 32F
所以我很佩服f大的勇氣 XD 但我還是建議f大
09/30 08:15, 32F

09/30 08:16, , 33F
適可而止 + 不要為了別人降低了自己水準 ^^
09/30 08:16, 33F
文章代碼(AID): #18to2ED3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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