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兩個問題
各位大家好,最近朋友發生了兩個租屋問題!
想問問大家的建議。
1.租屋契約以與原房東簽訂至明年六月,
但因原房東將該屋轉賣給現任房東,
現任房東要求再次簽訂新合約,
並且加註不得在房內烹煮食物及使用微波爐、電磁爐等電器,
這樣子合約是否合法呢?
是否該與其簽訂!
2.現任房東將加裝監視器,
是否要注意該如何保護自己權益!
以上問題請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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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152.19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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