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我們這樣可以拿回多少押金
大家好
我們是在新竹市租房子的
我們的租約是從97年7月到98年7月 共一年
之後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在我們幾個月前簽下租約的一個禮拜
隔壁竟然拆了....那時候我們也想了辦法
不過因為位置在巷子內 我們想應該很難賣也很難動工
所以我們就住下來了
不過該來的總是要來....他賣了也動工了....
所以現在我們想搬了
我是跟房東說1月底要搬 他說只能退我們一個月押金(我們押金兩個月)
因為他說他有付了仲介一個月押金
不過我們還是很想拿回兩個月押金
我們室友說可以最後兩個月不繳房租從押金裡面扣掉 這樣就等於我們拿回兩個月押金
我想問問各位大大這樣行得通嗎?
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謝謝各位這麼有耐心看完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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