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期到之後房東收水電費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小江)時間17年前 (2009/02/01 20: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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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為一些小問題 所以沒有到場去跟房東收押金,請室友幫忙代收 結果晚上打電話確認一下狀況 本來押金是兩個月1萬8 但是水電費上次抄表日是在1/13 所以押金扣3000下來 等到下次水電費繳完之後再給我們 (但是我記得是可以請水電公司只算到某天的?) 也就是我們三個人一人原本6000元的押金只收回5000 這樣是不是給房東太多了? 因為這樣的原故 室友在最後一個月帶女朋友回來住 我是不是應該要跟他要求這一部分的水電費? 另外 房東要求繳回房間、大門、磁卡 這方面本來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當初租下來的時候房東就沒有給我房間鑰匙(說是上一任房客沒有還) 雖然可以息事寧人就給房東房間鑰匙沒關係 但是,鑰匙是我自己請鎖匠來打的、費用也是我自己出的 我應不應該跟房東要求這方面的費用?(雖然只有少少的幾百塊...但是覺得不應該...) ------------------------------------------------------------------------------ 雖然都是一些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情 但是覺得很多事情都必須要算清楚 這樣是應該的嗎...?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172
文章代碼(AID): #19XPnboC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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