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約期未到的處理方式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Loneliness in Taipei)時間17年前 (2009/02/05 16: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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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房東都是每半年或每一年重簽一次約, 有的房東是滿期了,什麼時候要走都可以。 不過第二者好像比較少。 如果是第一種的情形,因為生活規劃總不可能配合租約長短。 如果一年一期,有時剛好在3.5年的時候需要搬離或什麼的, 但是押金若又要全賠給房東好像又不太合情理。 像這種情況,是幫房東找房客(押金全額取回)?還是按比例賠押金?還是全賠的? 不知那種處理方式居多~ 畢竟有的房東不是那麼通情理,假如是(1)或(2)種作法是不是要在租約上但書比較保險?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65.103
文章代碼(AID): #19YgOOrT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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