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我押金可以全數拿回來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琪兒)時間17年前 (2009/03/20 22:53),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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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現在住的套房一個月9千(不包電) 租約是簽到今年的7月7日到期 但房東昨天傳簡訊給我說 "我因有事要到上海一段時間,因此我將這間房子的所有權轉讓給我的一位朋友林小姐, 您二個月的押金和這個月的房租錢我都已轉交給她,如果方便約時間做個換約的動作?" 因為我本來就想租約到期就換地方住,因為這裡真的對我來說有點貴了..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房東算是自己和我提前解約嗎?? 那這樣我可以不換約不續租而拿回全數押金嗎?? 房東將所有權轉讓是指他已經賣掉了的意思嗎?? 不好意思,煩請大家為我解答一下>.<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52.52.55

03/20 23:03, , 1F
買賣不破租賃 只是換房東換約而已
03/20 23:03, 1F

03/21 00:02, , 2F
喔喔..所以我不想換約的話其實是我解約的就是了..
03/21 00:02, 2F

03/25 08:58, , 3F
你可以告訴她如果房租太貴~調降的話妳願意配合換約
03/25 08:58, 3F

03/25 08:59, , 4F
妳可以告訴她目前租金太貴~調降的話妳就配合換約
03/25 08:59, 4F
文章代碼(AID): #19mwtMA_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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