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我押金可以全數拿回來嗎?
大家好!!
我現在住的套房一個月9千(不包電)
租約是簽到今年的7月7日到期
但房東昨天傳簡訊給我說
"我因有事要到上海一段時間,因此我將這間房子的所有權轉讓給我的一位朋友林小姐,
您二個月的押金和這個月的房租錢我都已轉交給她,如果方便約時間做個換約的動作?"
因為我本來就想租約到期就換地方住,因為這裡真的對我來說有點貴了..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房東算是自己和我提前解約嗎??
那這樣我可以不換約不續租而拿回全數押金嗎??
房東將所有權轉讓是指他已經賣掉了的意思嗎??
不好意思,煩請大家為我解答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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