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預繳房租的問題
對妳來說當然很吃虧,不過還是要看你們當時租約上怎麼簽的
一般來說,租金是每月繳一次,房客提前解約的話,押金部份房東可以不用退還。
但是妳這種的話,一次已經先預付半年了,所以房東根本不用擔心妳住到何時,
所以你自己要主動去找房客,妳只要找到轉讓的人,那麼妳可以先向新房客收取
3個月的租金,等約滿妳再向房東拿回押金,(或是新房客先把押金給妳,
到時再請她跟房東退押金),這是對妳最有利的方式
※ 引述《phenixmaev (獅子王)》之銘言:
: 我現在租的地方租金的繳交方式是預繳半年份
: 也就是我今年1月份就已經預繳到6月份的租金了
: 可是我現在因為工作的關系 所以得搬離現在租的地方
: 但是詢問房東的結果 他說不能退我4-6的租金
: 只能以代租的方式幫我處理 也就是他會幫我找房客
: 如果在3月底前有找到房客要租 新房客4-6月份的租金就直接給我
: 如果一直都沒找到新房客 那救我得認賠4-6月的房租
: 請問版上的各位 這樣算合理嗎
: 感謝各位的回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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