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約期間,房東欲出售 - 配合看屋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angel)時間17年前 (2009/05/12 17: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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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已有先爬文,但仍有疑問 先於此說明事情的情況: 我和房東的契約至98年10月到期, 但最近房東想要將房子出售,買主需貸款 所以銀行人員須來拍照〈房東說的〉 房東要求我配合銀行人員拍照。 但問題來了: 1.之前他已帶一間銀行來拍過照了,為何銀行人員還要再次來看屋呢? 2.拍照時間因須配合銀行人員,故須於上班時間拍照, 但我因個人因素需返鄉休養這陣子不會在北部,無法在場, 房東卻要求當初簽約的保證人配合帶看, 當初簽約的保證人朋友也要上班,無法配合,我是否有權可以拒絕配合呢? 3.因當初所簽合約為書局購買之普通租賃合約,內容大多偏向保護房東 之中有一條為: 「若房客租賃期間致使房東有利益損失,房客須無條件負責。」 若我不配合銀行看屋,算不算造成損失呢?我需不需要負責呢? 再麻煩了解的版友協助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3.132 ※ 編輯: angellae 來自: 59.120.153.132 (05/12 17:26) ※ 編輯: angellae 來自: 59.120.153.132 (05/12 17:27)
文章代碼(AID): #1A2K1148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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