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約期間,房東欲出售 - 配合看屋問題
不好意思,已有先爬文,但仍有疑問
先於此說明事情的情況:
我和房東的契約至98年10月到期,
但最近房東想要將房子出售,買主需貸款
所以銀行人員須來拍照〈房東說的〉
房東要求我配合銀行人員拍照。
但問題來了:
1.之前他已帶一間銀行來拍過照了,為何銀行人員還要再次來看屋呢?
2.拍照時間因須配合銀行人員,故須於上班時間拍照,
但我因個人因素需返鄉休養這陣子不會在北部,無法在場,
房東卻要求當初簽約的保證人配合帶看,
當初簽約的保證人朋友也要上班,無法配合,我是否有權可以拒絕配合呢?
3.因當初所簽合約為書局購買之普通租賃合約,內容大多偏向保護房東
之中有一條為:
「若房客租賃期間致使房東有利益損失,房客須無條件負責。」
若我不配合銀行看屋,算不算造成損失呢?我需不需要負責呢?
再麻煩了解的版友協助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3.132
※ 編輯: angellae 來自: 59.120.153.132 (05/12 17:26)
※ 編輯: angellae 來自: 59.120.153.132 (05/12 17:27)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