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明天要付訂金了,有許多問題想問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尋千遙)時間17年前 (2009/06/08 09:05), 編輯推噓7(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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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winA (越吵感情越好!!)》之銘言: : 我的問題很多,希望大家不吝耐心 : 為我們這些沒經驗的租屋族提出寶貴的建議 : 先感謝大家~~ : 1.我們的租金是15000/月 : 請問訂金付5000會不會很貴呢? : 星期天要簽約了 : 他說要一次把第一個月租金跟兩個月押金都繳清 : 一般都是這樣嗎? : 2.帶我們看屋的仲介有點...該說是不老實還是糟糕? : 第一次去看屋時發現 : 馬桶水管因為老舊而有些微漏水,導致相鄰房間有點壁癌 : 他跟我們說這個是基本的、一定會修好 : 第二次跟另一個室友去看他也這麼說 : 結果都要簽約了的當天才打電話跟我們說房東說修水管的話月租要增加1000 : 另外他第一次看屋時並沒有跟我們說,其中兩間房間之間的牆是石灰板隔間 : 第二次看屋大概是看我們承租意願很高才說溜了嘴 : 還很堅持不是木板隔間,是石灰板隔間 : 雖然我們後來決定不要去介意這個牆的瑕疵 : 但這樣是不是感覺有點不老實? : 或者說他根本不能確定房東的意思 : 這樣我們要怎麼在許多重要的細節上達成共識呢? : 屋主是老太太、處理的是媳婦 : 媳婦有時候不能作主又是個問題 : 3.板上有許多人提到換鎖這件事 : 我在看屋的過程中,也曾經有房東太太根本沒通知房客就帶著我們進去 : (當然這間就立刻out!) : 因此我們想要換鎖,我想要在給他訂金之前確定他願意讓我們換鎖 : 不希望我們自己換了之後房東機機歪歪的 : 請問我應該如何開口比較恰當呢? : 4.契約書的選用 : 大家是不是都直接簽房東提供的契約書呢? : 或者如果有仲介的話是不是就直接簽仲介提供的契約書呢? : 因為我很不想簽文具店賣的契約書 : 裡面擺明了就是在欺負房客 : 竟然還有"放棄先訴抗辯權"條款,實在是笑掉大牙 : 我曾經請仲介看我印的崔媽媽基金會的契約書 : 想說他有經驗,請他看一下裡面的條款如何 : 結果他非常的鄙視我這樣作,說用房東提供的文具店的契約書就好 : 還說大家都這樣用 : 我告訴他租屋講座的律師說文具店的契約都是偏袒房東,我不想用 : 他整個就激動起來,我至今還是不明白他到底有什麼好激動的 : 即使是我提出的契約,房東又不是連看的機會都沒有就一定要簽 : 還怕我坑他不成 : 雖然因為契約事件讓我們很火大 : 不過他房屋很符合我們的條件,後來仍然決定租這個物件 : 但是接下來終於還是要進到簽約這個程序了 : 請問大家對於契約書的選用有什麼建議呢 1.$5000的訂金是有點多,訂金與押金不同,訂金只是確保在簽約之前, 避免雙方口頭承諾不履行,讓房東心裡有底,也不會在簽約前變掛, 又轉租給他人。 高額的訂金有利房東,房客也更具承租的說服力,如果一定會租, 訂金越高表示房客反悔機會越小。 一般簽約的確是2月押金加1月房租,當這中間有許多變因,有商談的空間。 2.修水管要月增房租$1000,聽起來很怪,這部份房東在出租時, 房子的狀況應該妥善可用,水管也不是你造成的,這說詞就是不太對勁。 石灰板隔間可能會有問題,隔音效果如何,要慎重考量;房東婆媳又掛上仲介, 若只有一人主事倒也無所謂,三頭馬車,其中會不會有問題很難說,大致上要住 個半年就會知道,房子始終都沒狀況,就不需要麻煩到房東。 (應面對的人還是房東,仲介只是轉達場而已,仲介所說的不代表房東會同意) 3.換鎖一定要告知房東,只是當你換鎖,房東也應該會向你要一份備份鑰匙,世 上沒有打包票的事,一般房東留一備份鑰匙,只是為緊急狀況使用,萬一你在燒水 ,人又不在房間,權狀所有人沒有鑰匙卻要破門而入,尷尬的場景所衍生的任何損 失,都要由你概括承受,所以你想換鎖定要告知房東,房東不一定會要求一份備份鑰 匙,但換鎖有告知義務。因房東擁有備份鑰匙,而可以不經房客同意,擅自進入房客 的房間,這並非你必需要換鎖的主因,不如簽約時直接講白,但如果講的對象是仲介 ,也許是不錯轉達人,也可能是白忙一場。(房東擅自進入房客房間的違法行為,不該 採用不對的方法來防堵) 4."放棄先訴抗辯權"條款,怎會是笑掉大牙呢?有些人的工作要保證人擔保,去銀行貸 款也要保證人,這些保證人幾乎都是"放棄先訴抗辯權",原po的理解顯然有誤。 "放棄先訴抗辯權"是當房客跑了,或房客有對房子破壞,造成房東的損失,房東可以 不選擇向承租人求償,而逕行向你租約上的保證人求償,也就是"死道友不死貧道",這 只是保障房東較大財物的完整,畢竟房東是把一間房子交給房客去"玩",會玩出什麼把 戲,有無窮的空間。(兩人承租,有一人會是保證人;一般為求便利,房東大部份是看 房客的職業,房客有正當的職業,通常就會略過保證人,因為臨時要房客去路上拉保證 人,會有難度;若是學生,房東有看到學生證,就不太會要求你去找個保證人來擔保) 不管是文具店的租約,或是網路上下載的,租約內容都會有不同,而且從中還可增減修 改,所以重要的是租約中每個細項,你必須都要看過,這才是比較穩健態度。(房東一樣 可以給你"修正版"的崔媽媽基金會的租賃契約書) 至於,想把租約由"房客"來提供的,現今為止我還沒聽過有這種事的,為此與房東爭吵 想想真的很是奇怪,房東丟出一份契約,你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或者從中增減條文 ,可是你丟出一份"來路不明的契約書",看在房東的眼裡,房東怎知這會不會是 "房屋買賣契約書?",用3個月的租金買走一間房子,或者你是房東,有房客擬好一份 租賃契約要你來簽,你會敢簽嗎? 再說"偏袒",租約在怎麼偏袒房東,也不會大於民法的規定,仍是建議讀清楚條文,有 不明之處就問房東,"房東也不明白"就後面加記清楚,細節有利於房客可寫在租約上, 籠統有利房客之處就不要多作描述。(與仲介簽,則要對方有授權書,權狀證明等等; 最好是仲介在旁,然後能直接與房東簽,這樣才不會轉達遺漏的問題,事後才說"房東 都不知道",因為當時是與仲介簽的) ps:有仲介的房子,要特別留意,一般好租的房子,房東自理,房東不須在花錢交給仲介 打理,這說法並不是想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當然也會有比房東還好的仲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65.198

06/08 10:28, , 1F
感謝您的熱心回答!!因為我有發現擴張房客責任的條款
06/08 10:28, 1F

06/08 10:29, , 2F
所以才不想使用,別人拿出來的契約只要我能審閱當然敢簽
06/08 10:29, 2F

06/08 10:29, , 3F
只是不希望她拿出一本我到處都想改的契約,到時候我明明在
06/08 10:29, 3F

06/08 10:30, , 4F
維護自己的權益卻被他說我龜龜毛毛或著有意脫責,是這個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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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33, , 5F
非常感謝您的寶貴建議!!
06/08 10:33, 5F

06/08 21:11, , 6F
不太贊同 一般書店賣的租屋契約都是偏向房東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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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1:11, , 7F
跟民法相較起來 有不少責任轉嫁給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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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1:19, , 8F
什麼責任?試舉例說明 (租約與民法抵觸者無效)
06/08 21:19, 8F

06/08 21:22, , 9F
租稅方面是可以合意轉嫁給承租人 民法這可沒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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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1:32, , 10F
正要推樓上 民法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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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1:34, , 11F
租約上也不會寫房東違約的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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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1:38, , 12F
另外 我現在租的房子就是我自己拿租約給房東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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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1:39, , 13F
契約是雙方約定 為何由房東提供就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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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房客提供就是來路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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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26, , 15F
稅制一向是消費者吸收 發票$40的咖啡有$1.01的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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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27, , 16F
那是營業稅 不是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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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29, , 17F
所得稅基於所得課稅 租房子的承租人因承租有所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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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於關稅 未來可能的奢侈稅 都是消費者吃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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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0, , 19F
可以合意說是雙方議定的就算了 稅制由一向由消費者吸收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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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0, , 20F
也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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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1, , 21F
羊毛出在羊身上 若全上稅 試問有利於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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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2, , 22F
關稅等等的本意都是向使用者課稅 所得稅可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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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3, , 23F
我想i板友的意思大家都很清楚了 有沒有利就請房客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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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3, , 24F
我的前兩句是"所得稅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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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4, , 25F
房租所得畢竟是難以查緝 才會演變成合意下有利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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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6, , 26F
我想不是這樣的吧 制式契約上總寫稅若有增加由房客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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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6, , 27F
導致房客不敢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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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7, , 28F
這是可以簽約當下說明白的 只是房東願不願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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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8, , 29F
房東多半不願意 導致所得稅轉嫁到房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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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39, , 30F
這個現象很常見 所以之前我說制式契約這點很不利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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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1, , 31F
道理很單純的 房東想省稅 房客也想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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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2, , 32F
能量守恆的道理 而且房東的房子由自用住宅轉為一般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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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3, , 33F
所以房客最好不要用制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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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3, , 34F
這樣的稅會多出好幾萬 這也要轉嫁房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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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3, , 35F
房客報一個稅 房東會多兩個稅 贏者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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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房東該自行負擔的成本 房東要轉嫁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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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4, , 37F
若房客不報 輸的有誰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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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房東不增房租 就是一定要房東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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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7, , 39F
又回到房東賺多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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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7, , 40F
一句要房東負擔 就好像不是承租人 這是傷害與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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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8, , 41F
這個現象我知道 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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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9, , 42F
你若是房東 房客報稅少繳2000 可你要多付6千 你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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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是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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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30, , 44F
當然知道版主不是房東 不然我跟你說那麼多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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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33, , 45F
所以這現實問題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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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33, , 46F
版主的立場是站在一個點 還是雙向溝通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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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35, , 47F
板主不見得能理解 就像勞資雙方問題 你能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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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36, , 48F
單點啊 但房東的立場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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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37, , 49F
可是很清楚地 版主是無法充份理解雙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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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但不代表我能接受 不過這是我"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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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想賺錢 房客想少花錢 雙方拉鋸交鋒 您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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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44, , 52F
我懂了 是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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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46, , 53F
"理解卻不能接受" 是個人立場 還是版主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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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50, , 54F
這是我"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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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54, , 55F
裁判下場當球員 個人的見解不會混淆租屋雙方的對與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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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立場遠大於個人見解 因服務對象多元且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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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版主見解若有偏差 受影響而誤解 傷害可會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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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來當板主的 可能是房東或房客 身分很難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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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立場可以超然 若我在處理板務時有偏袒且未依照板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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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可以質疑且向小組板申訴 現在因人廢言並不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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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48, , 61F
你的立場有很超然嗎?此推文中 你的立場是很鮮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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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49, , 62F
我不因人廢言 是因你的"位置" 是位置質疑你的個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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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不是在處理板務時因偏頗且違反板規導致不公的話 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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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響板務嗎? 且那只是我的私底下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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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15, , 65F
觀察我處理板務的立場會比較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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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15, , 66F
一般若沒有寫的話~就是依民法來處理的~契約條文的部份~大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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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16, , 67F
除強制規定,或是該約定有違反善良風俗等等顯不可採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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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可以自由訂立~不管拿到的是那一類版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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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覺得,房東如果今天不把房子出租,所有買房子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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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房東自己負責,這麼說來,其實有找到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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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18, , 71F
契約書,房客應該都要詳細閱讀過,不懂得要提出來問~或是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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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19, , 72F
房東的負擔就變少,相對來說,就是有賺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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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需求都可以提出來~一般只要不要太過份的約定內容~房東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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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19, , 74F
不好意思推文跟本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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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19, , 75F
可以接受的~如果遇到那種很堅持明顯就是要吃定房客的那種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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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20, , 76F
在討論契約的時候同時也可以評估這個房東你適不適合跟他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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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21, , 77F
當然口說無憑,有互相約定好的內容一定要附記在契約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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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21, , 78F
w大話不能這麼說~你這樣只說對一半而已~因為有人供給,相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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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22, , 79F
是有人有租屋的需求,才會成交的不是嗎~
06/09 18:22, 79F

06/09 18:28, , 80F
若都沒有人出租房子~那房客勢必就都得自已買房子才行了
06/09 18:28, 80F

06/09 18:30, , 81F
棒球的主審說"興農牛投手丟不進好球帶"
06/09 18:30, 81F

06/09 18:31, , 82F
主審說"他們的投手只想砸人" "我是一點也不喜歡興農牛"
06/09 18:31, 82F

06/09 18:32, , 83F
回錯了 sorry@@
06/09 18:32, 83F

06/09 18:37, , 84F
一般房東也看不懂什麼制式合約 就只是去文具店買兩份
06/09 18:37, 84F

06/09 18:40, , 85F
圖便利當下就與房客簽 那些文具店制式條文是誰印的?
06/09 18:40, 85F

09/08 17:53, , 86F
樓上一開始回的內容也差太多了吧XD
09/08 17:53, 86F
文章代碼(AID): #1AB6F6SE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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