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以後不跟認識的人租房子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elsa7189 (elsa7189)時間16年前 (2009/10/09 05:24)推噓3(3推 0噓 24→)留言27則, 7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抱怨文~不喜勿入~
文有點長喔~
上個月 快月底時接到房東的電話告知要我們搬家
(房東平常沒事不會打來 除非要簽約
對我們也很放心 都不會來看房子 給我們很大的方便)
但去年底才跟房東簽了兩年的約 (之前已經住了一年多了~第一年有簽約 第二年
大家忙到都忘記~直到去年底 想說住久一點才不用又要搬家 所以簽兩年)
說是她的公公90幾歲了 想把他接過來一起住
但家裡不夠大 所以要把我們現在租的房子收回給他住 就近照顧
不然她公公一直吵 一直哭鬧....
我先問那很急嗎~因為找房子 整理 搬家 都要時間
她一開始先說兩個禮拜....我說太趕了 至少要一個月啊
她居然說太久了.....哇哩咧~
簽了兩年的約 你臨時打來要我們搬~我們很配合的要搬 至少也給我們些時間吧
後來還是決議一個月內搬走~
但後來查資料~房東或房客毀約 1.都需賠一個月房租
若房東毀約 2.則也須補償搬家費用 且不能催促房客搬家期限
於是我傳了簡訊跟她說以上兩點(~唉~不應該傳簡訊的 應該一開始就大家出來講清楚)
她隔天打來跟我說 她很生氣 因為她房子租我們 從來也沒來打擾或怎樣的
房租也算我們便宜(約18-20坪 電梯社區 13樓 九千/管理費750 在新店)
我怎麼可以傳這樣的簡訊給她~我說照法規來看是要這樣的呀~
心裡os:你要我們搬 還要那麼趕 然後一點錢也都不補貼@@
後來因為原po俗辣 想說是認識的家長 然後又算我們便宜 所以就算了....
但後來再次跟她溝通 因為現在薪水不高 臨時拿不出一筆錢去付新房子租金及兩個月押金
她願意提早退我們押金 -->這點我們很感謝她 願意這樣給我們方便
後來找到新家後 傳簡訊(她跑去問我之前的同事我房子找的怎麼樣啦
妳知不知道她說她房租blabla的 所以不想跟她說話 只傳簡訊告知)
跟他說找到了這週六要簽約 請她把押金匯到我戶頭
在下班搭車回家路上就打來了 問說那週六簽約 週日可以搬嗎???.....
他先生可以請認識的貨運行幫忙搬
Orz............
這時我就有點火了 就跟她說當初說好一個月內搬的呀
我們預計這週六簽約 週日後慢慢整理打包 搬家 畢竟房租是繳到20號
她就又不高興了 請她先生跟我說 我也是重述我剛講的話
結果她先生就說隨便你們啦~就掛掉了........
過沒多久她直接殺到我們社區樓下 打給我 叫我下樓 態度讓我覺得不是很客氣....
(已經10點半了 我才剛下班 拎著阿郎鹹酥雞要吃晚餐...)
一再的問我們可不可以早點搬 還說先生說可以幫忙 你們為什麼不要???
我們給你們方便 提早退你們押金 為什麼不給他們方便....提早搬走
(心裡os:我們都不用工作的嗎????) 我們中午要擺攤 我晚上還要去上班
只能抽出剩餘的時間趕快整理 你要我這週六簽約 隔天就要搬走???
會不會太.... 這時還好閃光在旁邊 直接和房東溝通
(本人太直 不太會表達@@)
跟她說 當初很臨時要我們搬 我們也很配合趕緊找房子
但找房子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找到適合的呀
還得在工作之餘的時間趕緊找 找到眼睛都快花了@@
現在找到房子 要簽約了 我們也會盡快搬走~
於是她說那她明天把押金匯給我~
我們也決定盡快搬走 免得一直被催 感覺很差
但回到家後 覺得好委屈喔
明明是你們毀約在先 不但不賠一個月房租和搬家費用
還要我們提早搬 提早搬也沒有要退我們租金.....
說當初租給我們已經有算便宜了blablabla的@@
只能說以後不找認識的租房子了
免得又被說他們給我們方便什麼的@@ 到最後被凹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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