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尚未正式簽約房東要求不太合理怎麼辦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hanchen)時間16年前 (2009/11/04 20:40),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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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到台中租屋 因為1月要考試 有跟房東表明是從今年12/1住到明年1月底 房東願意承租一間月租3600元的套房 要我先付訂金2000 當時因為我身上現金不足只有付1000 但是收了錢卻沒寫收據 說學生而已很單純他知道(好怪?) 後來我還是希望他寫一下 最後他在我的筆記簿寫下以下內容 電話:XXXXXXXXXX 林先生 押金 5000元(已付訂金1000元) 房租 2個月 7200元 -------------------------- 共 11200元 結果房東今天(11/4)打電話給我 跟我說"同學你訂金1000時效快過了 有沒有要租" 我說有阿 當初不是說好11月底下去付錢 房東說"今天有人來看房子 很喜歡你那間 如果你要的話 這禮拜補我訂金1000 還有11月我們一人賠一半你1800給我 等於這禮拜再補我2800" (當初房東答應我 如果先付訂金就不會開我房間給別人看了現在卻這樣威脅我) 我想說天阿!! 今天才11/4 我還沒住進去就要花3800? 而且我有表明我要從12/1開始住 如果房東不願意短期租屋 可以不要答應我 我的問題是 一.為什麼答應租給我卻要我賠11月一半房租? 這樣合理嗎? 當初看房子時房東是有說"這樣我們應該一人賠一半"這句話 我說我還學生不要這樣啦 所以後來房東在我筆記簿上也沒記載這項 所以我想應該就是沒這回事了 想請問現在該如何處理? 可以不要付不是我承租期間的房租1800嗎?(完全都還沒正式簽約就一直跟我討錢) 二.房東在我筆記簿上寫的文字是否有效力? 三.如果他堅持要收1800我可以不要租叫他退我訂金嗎? 請幫幫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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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你也無法證明當初他答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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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要租時說要等一個月以上的會要求說空一個月給你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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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付半個月租金, 等於各負擔一半, 但是這個要事先說好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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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同意才算數吧, 一開始他也沒說也沒寫下來再突然跟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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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不過去啦, 不過答應等你一個月或契約生效日期也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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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跟他說這跟當時說好的不一樣不租請他退你訂金, 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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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再說, 不過我覺得他也想租給別人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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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yNPPq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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