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退租經驗~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Cedric Chang)時間16年前 (2009/11/17 22:06),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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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ionchen (乎唷唷~)》之銘言: : 我的套房合約是到明年2月 : 因為租金太高沒有續約的打算 : 跟家人討論後他們覺得我早點跟房東說 : 讓他們比較好準備 : 我也想....好阿 讓他有一段時間可以去找人客 : 減少他房間空下來的時間 : 還給他很大的彈性...跟他說有找到人要搬進來我隨時可以搬走 : 11/14周六晚上他跟我說有人下下11/23星期一想進住 : 算算只剩下10天左右 : 就跟房東說我11/20以前會清空 : 房東回我想要早點把房間收回去 : 因為他還要整理 油漆 之類 : 我想 就給他個方便吧 : 於是漏夜把東西搬光 11/15就交屋了 : 想說11月房租這樣半個月比較好算 : 結果11/16結算時 他拉東拉西 : 說我提早搬 房租不能算到月中 : 而且人家租金都是用月算的 沒有用天算的 : 時間給我算到下一個人搬進來的11/23號!!! : 當場被他唬住 : 就這樣多交了千餘元 : 我是不是太笨啦~"~ 請問房東還有扣你其他的租金押金嗎?? 你違約 房東本來可以不解約 或是扣你押金 這樣的結果應該要感恩吧! 至於房東另外找到新房客 也是房東的事情 當然因為你的配合 所以房東比較好找房客 這本來就是大家互相幫忙的地方了! 如果房東突然找不到新房客來銜接 請問你要付擔房東的損失嗎? 我看你覺得千餘元都是多交了 應該不可能會讓房東扣錢 你只有損失幾天的房租而已 不要凡事都想佔人家便宜! 其實房東也沒有多收到什麼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83.112

11/17 23:19, , 1F
他沒違約吧…是房東要他搬的耶,他只是提供房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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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3:19, , 2F
提前搬走的彈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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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9:29, , 3F
講的振振有詞 結果是沒看懂po的表達 回去再多爬幾次文吧
11/18 09:29, 3F

11/18 09:37, , 4F
我覺得是房東太計較耶 原po給房東方便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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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0:23, , 5F
基本上二邊都有問題~應該是要講清楚說確切的終止租約日期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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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0:24, , 6F
一天,最後一個月的房租是算天的還是算月的。房客之前是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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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0:28, , 7F
十日,後來在十五號就提前交屋是否就可以少算錢?都要先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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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0:29, , 8F
比較不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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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不給方便是一回事~若真的房東就是要收到23號的錢~那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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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0:35, , 10F
PO也可以主張自已能使用那個房子到23日為止~
11/18 10:35, 10F

11/18 17:19, , 11F
推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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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17:00, , 12F
最大的漏洞應該就像e大說的 當初談交屋時沒確定談好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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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17:03, , 13F
天數 當天談才沒有理由議價 白紙黑字的東西真的要小心簽
11/19 17:03,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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