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這樣算合理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小鳥吱吱叫)時間16年前 (2010/05/26 01:54),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希望懂合約及法律相關的人給我一點建議 謝謝 ------------------------------------------ 我現在租的跟之後租的都是同一個房東 只是我們從4人房換到兩人房 然後現在住的,在這兩年間 淹水4次左右,房屋漏水2次 (3樓) 而且每次修理都跟我們保證不會有下一次 這期間不讓我們解約(我們想拿回押金) 只有賠償給在那期間沒辦法睡在房間的同學 不管什麼事,都怪是大樓建商的問題 然後我們這次跟他簽的約 是在8樓 然後我們在詢問房子事情時 口頭上問了:如果還有淹水或漏水怎麼辦?? 他說妳們想怎麼辦? 我同學就說"那不然就退押金跟租金 他也答應了 然後等到簽約時,我們也寫上去 房東的那ㄧ本我們也是當著他的面寫 然後有給他確認過,他可以給我們的傢俱 之後他在我們這本上簽名了 他說晚點他再簽她那一本 之後他就帶其他人看房子,我們也走了 然後隔了3個禮拜 他打來說他覺得這一條不合理 妳們可以去問教官,老師或其他人 這點真的很不合理之類的 然後就一直吵 可是我們覺得,如果房子沒問題幹麻擔心 而且他口頭答應過,也簽約 他卻覺得我們拐騙他 然後他說那一戶是她親戚的 但是由於她親戚現在不方便 所以全權交給他管 有事找他 可是在後面立契約人也是簽她親戚 (這樣有偽造文書嗎?) 他現在又說,可是房子是她親戚的 ---------------------------------- 我想請問 請問我們這份合約的條文 是算是成立還是不成立? 如果他想鬧上法院 我們會理虧嗎? 謝謝看完冗長的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1.59 wolveskate:轉錄至看板 LAW 05/26 01:57

05/26 08:35, , 1F
成立~~一切照合約走~~不過...這種房東你確定還要跟他租屋嗎??
05/26 08:35, 1F

05/26 08:42, , 2F
明明已經發生過事情還要跟他繼續租!就算再有問題
05/26 08:42, 2F

05/26 08:43, , 3F
也是你們自找的!!不是嗎??
05/26 08:43, 3F
因為好像只有我們這戶有問題 然後兩人房又難找 所以我們就想說 就租也沒關係 如果有問題,事先談好寫在契約書上應該就可以了 ※ 編輯: wolveskate 來自: 114.38.15.76 (05/26 11:52)

05/26 15:04, , 4F
先找崔媽媽或消保會問看看?一開始先由這些地方著手
05/26 15:04, 4F

05/26 15:05, , 5F
有利的話申請仲裁調解, 法院是最後最後的事
05/26 15:05, 5F
文章代碼(AID): #1B_0xH3d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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