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這種情況該怎麼跟現任房東說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thousands)時間16年前 (2010/03/27 15:0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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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住的地方是跟我朋友一起合租的大套房(加我兩個人) 合約簽到六月二十號 一個月九千(不含電) 所以一人每個月是拿四千五出來交 但現在我已經在外面另外找到房子(已付訂金) 近期內也要搬進去 也有跟現任室友討論過我最近會搬出去這件事 雙方也沒異議 問題來了... 如果我最近搬過去 就要開始付新房子的房租 舊的房子還有兩個月的房租 我想跟房東商量說 可不可以讓我兩個月的押金抵我剩下兩個月的房租 不然同時要付兩間吃不消.. 我現任室友還沒開始找房子 所以她還要繼續住這 我只想到這辦法 可以讓它繼續住我也有繳錢(用押金抵) 想請問這樣子的想法會有甚麼問題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18.163 ※ 編輯: k91217 來自: 59.115.118.163 (03/27 15:11)

03/27 22:34, , 1F
我覺得房東應該不會同意 很少房東會願意讓押金抵房租吧
03/27 22:34, 1F
文章代碼(AID): #1BhQx9-y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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