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急 退租時其他房客不搬走怎麼辦?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vimiq)時間15年前 (2010/07/24 13: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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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kyu (土龍)》之銘言: : ※ 引述《kakyu (土龍)》之銘言: : : 我老婆原本在高雄和他表弟合租房子 : : 因為結婚了 有和房東說租到七月底 : : 所以她在七月初就先搬到台北 她表弟也說會在找房子 : : 可是現在她表弟死賴著不走 沒有打算搬的意思 : : 在台北打電話回去也都不接了 在躲避的樣子 : : 房東也是台北人 有說一定要將房子清空 : : 才肯下去看屋 : : 契約書上是表弟簽名 沒有我老婆的名子和電話 : : 不過押金和房租一直都是我老婆在付 : : 我和老婆說 最壞的打算就是押金不要了 : : 但是這樣可以沒事嗎? : : 現在不知該怎麼辦 : : 如果合租 其中一人搬走了 另外一個人不搬也不錢 兩個人都有責任嗎? : 老婆早打電話來 她手上的契約沒她的簽名 但是房東手上那一份還像有 : 請問如果契約是兩個人一起簽名 但是一方已搬走 另一方死賴著不走 : 也不付租金 房東也說沒清空住處 不點交 該怎麼辦 : 我老婆已經搬走了 也不可能在付租金 該怎麼辦 1.既然你們雙方都在台北,請您太太跟房東碰面,拿出合約印證一下, 到底有沒有自己的簽名阿?這麼重要的事情並不難吧。而且您太太使用高雄房子 也是事實,要反口說「哪有哪有我從沒住過,不甘我的事。」並不是合約沒簽名 就能撇的一乾二淨。 2.您太太不是表弟的媽媽,請通知他家人,他家人不理會是他家的事,不要拖到 被通緝了以後,他家人跑來你家大吵大鬧,說你欺負他兒子。 3.房東可以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房客搬家,3個月後取得法院執行令,房東的一切損失 控告房客賠償,如果您太太也是房客,當然要賠。 在取得執行令期間的幾個月內,表弟還是有權利住在屋裡,房東不能斷水電,如果他 盡情搞破壞與浪費,反正另一個要分攤賠。所以最好還是請他家人勸他搬離, 和平收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9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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