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不定期約要再重擬新合約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蘿蔔難登)時間15年前 (2010/10/04 17:58),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與房客除了第一年有簽合約外(含水電瓦斯第四台網路,冷氣依分電表計費) 第二年沒簽約.... 現在已經準備步入第三年.... (爬文發現 這應該變成走不定期契約了....) 其實重點是 第二年的電費成本比第一年的電費成本高出許多(尤其是冬天) 發現是有用暖氣的原因吧.... 因當初合約未載明高耗能的電器該如何計費(新手沒想這麼多).. 只是今年冬天快到了 房租與合約內容想做合理調整(不然電費可能爆表...) 像這樣的不定期契約要再重新簽一年約 也要顧及房客的權益 房東應該何時知會房客會較恰當(讓房客考慮甚至找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91.37

10/04 18:41, , 1F
現在就告知 一個禮拜溝通條約 一個月給他準備遷出與找房
10/04 18:41, 1F

10/05 10:51, , 2F
了解 謝謝^^
10/05 10:51, 2F
文章代碼(AID): #1CgQLAU3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CgQLAU3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