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不定期約要再重擬新合約的問題
與房客除了第一年有簽合約外(含水電瓦斯第四台網路,冷氣依分電表計費)
第二年沒簽約....
現在已經準備步入第三年....
(爬文發現 這應該變成走不定期契約了....)
其實重點是
第二年的電費成本比第一年的電費成本高出許多(尤其是冬天)
發現是有用暖氣的原因吧....
因當初合約未載明高耗能的電器該如何計費(新手沒想這麼多)..
只是今年冬天快到了
房租與合約內容想做合理調整(不然電費可能爆表...)
像這樣的不定期契約要再重新簽一年約
也要顧及房客的權益
房東應該何時知會房客會較恰當(讓房客考慮甚至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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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91.3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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