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再也不想跟二房東租房子了
這件事情說起來我也有錯,而且錯很大,幹麻不簽約!!!
~"~
今年原租屋處房東要收回急著搬家
因此找到一個自稱已承租八個月要找人頂租期的女生
後來因為寫論文異常忙碌
所以沒在意簽約的事情
但這真是個大錯誤!!
中間還被另外一個室友拿走濾水器的分攤費用1700
當下其實覺得很貴,也疑慮物品權的問題
但是礙於新入住不想不合群
所以在被問第N次的時候默默繳了
半年後因工作遷調
臨時要離開
於是九月向二房東提出十月仍繳房租,十一月退租
結果惡夢就開始了...
二房東因工作關係打電話來幾乎都是很晚的時間,不然就週末
有時候睡了或剛好在外面,很遲才看到,都有立即回覆
結果竟被她說是很自私、不接電話....囧
其實我們僵持的點就是到底要提前多久告知才算合理
版上都說是一個月前告知即可
我也有誠意了承租一個月的空屋,說明歡迎新室友隨時入住
她就是跳針訓我不懂事,大家都是兩個月以上前告知
承租期不明
她訓斥我未租滿一年要搬走要扣押金
但是又說不出來究竟一年約滿是到幾月幾號
我說請她說清楚或拿出契約,她竟回我:說清楚你會幫我負擔損失嗎?
讓我一整個傻眼...
我記得自己當時承租是補前一個人未滿的約期
照理已超過一年
二房東又回:沒簽約根本就不算...
好吧,沒簽約是我的錯誤,真的很該死,但現在懊悔也沒有用!!
說來說去都是她在講
最後來直斥我自私,卻拿不出與房東的任何契約或告知正確約期
三更半夜被她凹來凹去到底是誰自私?
本來遷調就很累了
這樣一搞整個累上加累
另外,一開始被拿走的濾水器錢,據說也回不來了
二房東稱那是使用一年份的一人份費用
整個就是想哭,這價錢還不如去買個B牌的濾水壺,拿來插花都開心!
無論如何
我已經做好拿不回押金的心理準備了
發文只是想提醒大家
若與人同住,又是有二房東的情況
1. 一定要簽約!!
2. 續補他人約期一定要問清楚約期日期!!
3. 不要隨便share公用用品!!
題外話
每次看版上討論電費
心裏都在滴血
因為我們這裡兩個月的電費總額近8K(3人分攤)
白天都在上班,回家最多只開冷氣2-4小時,一週最多開三天
都不知道電費去哪裡了...
跟朋友吐苦水還被笑,她爽爽住套房吹冷氣沒在怕,兩個月也才2k多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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