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不定期約 原合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守木)時間15年前 (2010/10/31 14:52),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跟房東就只有頭一年有簽約 到現在已經住了3年多,後面就都沒更新契約過 最近我臨時決定11月中就要搬家 朋友搬家問我要不要去租他現在住的房子,要的話11月中就必須開始租 我考慮後決定要搬,因為屋況不錯房租也合理 所以想請問我跟現在房東3年多前簽的約還有效嗎? 尤其是以下2點 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 因為我現在告訴他2個星期後我就要搬走,我怕他會說臨時才告訴他要我賠償 2.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會想問這點有沒有效並不是我有準備要報稅 而是想備而不用,因為我這房東有點XX 我怕他到時到處找毛病要扣我押金 所以如果到時他真的要扣我錢,我就想用報稅威脅他...(或者各位有必較好的建議可以應對) 因為時間還蠻趕,我這2~3天確定新地方可以讓我租,我就必須打給現在的房東講 所以再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84.47

10/31 21:10, , 1F
不定期約要搬是前一期告知,以月付租金來講,是一個月
10/31 21:10, 1F

10/31 21:14, , 2F
10/31 21:14, 2F

11/02 10:40, , 3F
一個月前告知即可 現在你已無約 一切依法行事 並非舊約延續
11/02 10:40, 3F
文章代碼(AID): #1CpH9Bjt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CpH9Bjt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