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提早解約
因我們是租一層公寓,找的是仲介處理
當時簽約一年,預繳一年租金!
合約是有註明說,若未住滿半年!賠償兩個月押金
(無註明預繳部份如何處理,
但當時有口頭說若提早解約!預繳可退還。所以這樣的話應該可以退還吧?)
我們是今年8/1入住,目前預計住到1月底。所以算有滿半年
想請問一下,因當初是找仲介處理!不過我也有房東電話
因合約有寫說若不住,需提早一個月告知!
那我是直接找仲介告知房東還是我跟房東說呢?
再麻煩各位版友告知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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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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