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存證信函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nanii)時間15年前 (2010/12/27 23:03),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親戚家已經租了十幾年 結果房東忽然寄存證信函要求三個月後收回房子orz 因為很匆促 期限已經要到了還是找不到房子 希望回封存證信函(如下文)延長期限 但因為不是法律背景 希望請有法律知識的版友能給些建議 感謝!! 關於屋主XXX於XXXX郵局所發存證信函第XXX號,業已知悉。然本人自xxx年承租此屋,至 今已屆拾捌年,租屋期間內屋況維持良好,並從未遲交租金。 今屋主突以存證信函告知欲收回房屋,本人自接獲通知後便四處看屋,然幾經查訪,迄 今仍未覓得合適之住所。 特以專函告知,懇請屋主考量貴我十多年情誼,惠予延長半年緩衝期。我方屆時定依約 將此屋回復原狀交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78.66.68

12/27 23:20, , 1F
存證信本身也不具法律效用吧 如果是不定期租約 房東是
12/27 23:20, 1F

12/27 23:21, , 2F
可以收回 如果你們要求暫緩半年可以跟房東討論看看
12/27 23:21, 2F

12/27 23:22, , 3F
但是用存證信似乎也沒有特別的好處...
12/27 23:22, 3F

12/28 00:09, , 4F
多花錢而已 寄給你是要證明他有說這話 私下跟他協商就好
12/28 00:09, 4F

12/30 15:38, , 5F
存證信函只是法律上證明「已告知」的事實和時間
12/30 15:38, 5F
文章代碼(AID): #1D6AgoMJ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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