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無意間得知…
大家好,我和我女友在前幾日(28號)時看了一間約19坪大小的房間
當時看了之後很滿意,問了女友的意見後,我們也爽快的簽下約了
押金也付了二個月,房租也先給了一個月了
但是,過沒多久聽到旁邊的那戶在幾個月之前有人上吊自殺
我們都不敢住了……
ps:目前我們都還沒搬進去
契約是從1/7號開始
我們毀約不租的話這樣該怎麼辦? 雖然當時我們沒問,房東代理也沒講隔壁有人……
我們其實也不想當惡房客,但是真的不敢住了…
押金和第一個月的租金能全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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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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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剛剛有去查了一下兇宅的解釋
1發生兇殺或自殺之地點必須在該房屋以內。
2若死亡的地點係在頂樓、樓梯間或其他共有部分,或雖從該房屋跳樓,但陳屍的地點並
非在屋內,而是在一樓的中庭時,依前述實務見解,均非兇宅。
我們已經確定隔壁在去年六月的時候有人在屋內上吊自殺非自然死亡
又看到下面這則新聞,想說看看自己有什麼權益能爭取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QC_lfuwoto
不論怎樣,我們確定不會租了,真的不敢住…
※ 編輯: kivimico 來自: 125.227.188.216 (01/01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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