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不定期限契約 房客不願重簽的情況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格物致知 溫故知新)時間15年前 (2011/02/17 00:2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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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嘍 你被房客吃的死死的了 除非有土地法那幾條除外事項 例如 房東收回來自住 除此之外 你無權收回房屋 不過重點是就算你有那些除外事項 也要讓法院同意你執行 也不是說你說收回自住就說得算了 走個法院流程,大概拖個半年到1年吧 房東在這部份很吃虧 不然海蟑螂怎麼會那麼強勢... ※ 引述《mycandyyo (白鵝)》之銘言: : 多年前家裡將台中的一間套房租給一位年長的日本人 : 在契約過期之後 : 爬過板上說是不定期限的契約效力仍在 : 過去幾次寄信(英文)和房客溝通都沒問題但只要提到重簽契約都會不回信 : 由於家裡擔心 : 日本人回國或是因為年紀大了有個三長兩短 : 不知道該向誰拿回房子和租金 : 想請問板上大家 : 這種情況可以怎樣處理比較妥當 : 我們希望可以重簽契約 : 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75.180

02/19 01:56, , 1F
死都不理的情況下 考量成本可用買賣破除不定期租賃~
02/19 01:56, 1F

02/20 15:22, , 2F
沒錯..除非符合土地法第100條的六項條件..
02/20 15:22, 2F

02/20 15:22, , 3F
那我現在不就是海蟑螂了.....哈哈
02/20 15:22, 3F
文章代碼(AID): #1DM_bPmb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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