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連帶責任or各自分擔?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momojaja)時間15年前 (2011/03/31 02:2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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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原本與另一人共同承租一間公寓 說好平分租金 但因我受傷所以我先搬走 而後我就沒繼續再繳租金 剩下的那人之後住了三個月也搬走了 現在房東清帳 租金為一個月一萬二 押金為兩個月租金 所以是一人一萬二壓在房東那裏 但我搬走後 剩下那人卻還是算六千租金 房東是扣她的押金 所以她的一萬二(兩個月)被扣掉 但還有一個六千元 卻扣到我們壓在房東那的押金(一萬二)裡 我想請問的是 若兩人各自簽名 簽在同一份合約 這樣違約金一個月(一萬二)算是兩人各付一半 還是我必須幫他付? 合約裡面並沒有提到關於這部份的事情 因為若是各付一半違約金 那我們應被退回押金六千元 而不是被房東當成另一人的房租 有請大大指教了 多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1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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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此說是你自己的立場 房東當然以能扣到錢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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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既然合約沒寫到 怎樣講都可以 所以你應該是跟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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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 看是不是他應該給你 這裡問其實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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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atJA5u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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