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的租屋經驗 永和中正路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渚薰  )時間14年前 (2011/07/14 10:37),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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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有這次的租屋經驗大概也是我自己笨,請大家不要再批我了>< 一切要從半年前說起,大約是2/14左右 退伍之後原本在鄉下工作, 但是貪圖台北的方便、美食,以及女友、大學同學皆在台北(愛玩咩) 捨棄掉原先快五萬的薪水回到台北當助理, 我的第一錯就是,想說薪水變少了,平時都待在研究室,周末也去找女友住 回租屋處也只要睡覺跟洗澡,那找便宜的就好了阿!(有些錢還是該花的) 第一間~ptt上 永和坪數小雅房2500,過年前寄信詢問, 但po文的人請我等他過完年回台北在聯絡,(大概他有朋友要租) 過完年我寄逼信,租出去了! 第二間 ~ ptt上看到永和中正路摩斯4500雅房含水電, 沒附照片(沒照片的文章真的是會有問題) 等到我去看了房間,原來是前房客po的文,老房東根本不會上逼 而且老房東,看起來就是喉癌過,靠一根管子發聲(我跟你梭了...賭神裡面來的嗎?) 當初我就該看出前房客的一臉結屎面了(一定是住的不愉快,察言觀色很重要低) 第二錯,跟房東住是最大大大的錯誤,我住左邊雅房,房東住中間雅房,最右一間套房 不過我心裡還是想著,摩斯樓上這麼方便,含水電4500(坪數上合理), 我不用再付零零碎碎,瓦斯水電的錢,才回來睡八個小時的覺,ok的(怎麼可能) 當兵都熬過來了,不過是老公寓噁心點罷了(所以當兵把我的標準降低摟?) 一方面覺得找房子很累,以前大學都看至少四五間才會租,(有些工夫還是不能少) 就這樣傻傻的住下來(噩夢的開始) 過幾天最右邊套房(5500含水電)也有房客搬進來, 結果房東居然記錄人家女友甚麼時候(幾月幾號)來住, 不到一個月就想跟套房那間的房客多收一千,說是你女友來多花水、瓦斯洗澡 是我也不爽,合約說含水電,事後加錢, 房客走人,房東不退押金,找警察來調解(沒用),房客寄存證信函 有這個事件我就該搬家走人了,房東還跟我說不用擔心,等你退房會還你押金的(....) 我也真的傻傻按照合約住半年 因為我就是想說合約上寫半年,那我就安份半年,押金也拿得回來 還跟我聊天說,你們X大以前也有個女生來住, 住不到一個月就因為偶晚上放個歌劇CD就生氣搬家 (我心裡想:靠要 你這個老番癲,沒事在家裡穿內褲走來走去,有女生住得下去才怪) (重要的是大家都住不到一個月,我是天生忍耐力超強就對了) 結果就是, 1.經過廚房開瓦斯被老鼠嚇到 2.廚房油煙噁心 3.半夜回家被鎖門必須按電鈴(房東以為我周末回家或者不回來)兩次 (房東以為就是自己家,你住的房間也是他的) 4.藉故敲門講事情,並且探頭看房間裡面把人當賊(老子又不做虧心事) 5.叫我洗澡水不要亂噴,會噴壞他的免治馬桶機器(靠 誰家的機器放廁所不防水) 6.房東偷進房間 先是套房房客沒走人就開門給我看問我要不要租,順便抱怨~ 第一次我是懷疑,房東怎麼知道我房間有電腦,請我用電腦看能不能找到他手機, (效A,以為自己手機多好有GPS) 後來,因為我曾被小強嚇到拿爽身粉灑小強,但是桌子爽身粉的痕跡無故消失? 東西被移位,平常衛生紙伸手就拿到,無線網卡位置改變? 最後我跟房東吵架,他直接說我為什麼不能進去,你三天都不在為什麼我不能進去! 7.等到我六月要用冷氣才跟我說1度電4.5元,別人貼的租屋廣告都5元呢 (f..k..這是我的錯,沒一開始就問冷氣怎麼算) 8.我又錯在,退租前不爽又吵了一次電費(沒多少錢趕快走比較實在吧) 9.7/13 晚上十一點快十二點左右我回家,房東又敲我房門了 藉故又說鐵門你關小聲一點,錯在我都要走了還回嗆(一直蠢) 我說那門就是這樣,我又沒特別大力 房東第二次敲門就火大,要我明天一早就給我搬家走人,退我一天房租(合約至7/15) (干 我態度不好,到底誰態度不好阿) 老子更火,我主張我可以住到7/15 0:00,不只一天要退我更多錢, 你番我也番(其實才一百多塊) 這時精彩的來了:房東高高舉起椅子(超級賽亞老灰仔?!!), 猛力砸向一旁的桌子,椅子頓時"掰咖" 因為說不過我,一會兒被我講偷進房間, 一會兒被我講冷氣1度電4.5元沒先講死要錢, 房東反嗆我房間不清有老鼠大便(其實是壁虎便), 偶進你房間清一清(要租別人)有甚麼不對, 你在房間裡抽菸就不要給偶搞壞我家具扣你押金, 我回嗆老鼠也是你廚房不清你養的 (更不用說小強養多少了,那隻被我灑爽身粉的小強應該很自卑吧) 桌子有香菸痕跡是一開始就有,我維持得比一開始還好 最後房東嘴裡只剩:干X良老X掰 balabala (況且我還換了新手機,不知道怎麼做錄音這個動作,我也是有蠢到) (幸好我生氣卻有理智,不動手不講髒話) 我真是對不起我的爸媽,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那時我怒火中燒, 根本沒想到這種精神有問題的人假設把椅子砸在我身上那我嘴巴上贏, 小命卻是不保了 接下來就是半夜兩點搬東西 三點多睡,六七點就起床(因為房東已經切掉冷氣的線) 要我拿合約出來寫作廢,幸好押金拿到了,扣掉電費拿到四千出頭 我要求我在房東那邊的合約也要讓我寫作廢或還我, 房東拿出來撕掉丟桌上,口中唸唸有詞,你拿走阿你拿走阿 不到八點趁福和橋還沒塞車離開那個鬼摩斯樓上...... 今晚就睡研究室啦~~ 我以為人生只有在當兵的時候會遇到光怪陸離的事情, 居然退伍後租房子也可以遇到此等"有趣"的事情, 特別與大家分享小弟做的蠢事 房子要找有對外窗、水泥隔間、治安安全、交通方便....... 但 最最最最最重要的是一定不能跟房東住, 找房子要看清楚,便宜了就妥協,那是給自己找麻煩 還有,找警察基本上是沒甚麼用,警察居中調解事實上也很懶得理, 自己下好決定,房子花點工夫認真找比較實在 並且,手機的錄音功能記得摸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62.76

07/14 10:54, , 1F
這是什麼劇情?好....
07/14 10:54, 1F

07/14 11:41, , 2F
超級賽亞老灰仔XDDDDDDDDDDDDDD
07/14 11:41, 2F

07/15 12:13, , 3F
唉 我也遇過這種慘事
07/15 12:13, 3F

07/21 15:55, , 4F
我男友就是前手房客耶....中正路
07/21 15:55, 4F

07/22 10:07, , 5F
那樓上的男友有跟房東不惀快嗎
07/22 10:07, 5F

07/22 10:08, , 6F
不愉快 上面打錯
07/22 10:08, 6F

07/28 16:58, , 7F
有啊,我覺得原PO描述的寄存證信函的就是我們
07/28 16:58, 7F

07/28 16:59, , 8F
事實上我們沒寄存證信函,是直接去報案了
07/28 16:59, 8F
文章代碼(AID): #1E7bPRQZ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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