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東] 簽完約過兩天說不租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N ￾ )時間14年前 (2011/10/14 11:03),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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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eeregret (￾N ￾ )》之銘言: : 我前兩天剛找到ㄧ個滿意的屋子 : 開開心心的付了兩個月押金跟一個月的租金 : 結果昨天房東傳簡訊說因為老公工作關係不能租給我們了 : 合約上並沒提到房東違約要賠多少 : 但有寫到一條房東於期限屆滿前不得終止租約 : 而我們現在也還沒搬任何東西進去 : 請問現在我該怎麼辦??? 現在房東的意思是最多賠車馬費,其它他不管 不接受就算了,跟我說要告就去告,真是一肚子火 想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最快 還有如果告的話,我可以要求他先將三個月錢還我嗎??? 不然錢一直在他那也很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1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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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他拿錢三個月,不要講到告不告 免得他不還錢
10/14 12:38, 1F

10/14 20:51, , 2F
這倒是不用擔心 三個月錢是一定會退
10/14 20:5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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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證信函,不理就去告他,會開調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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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7:13, , 4F
別跟豬打架...
10/17 07:1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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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比較想知道如果是房客不租,你覺得房東會還你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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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00:07, , 6F
月嗎? 我只能說 照契約走!!
10/22 00:07, 6F
文章代碼(AID): #1EbwPrbr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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