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關於租屋訂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小巴)時間13年前 (2012/07/23 22:11), 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要去外地讀書所以要找房子 7月2日找了一間還不錯的 就付了5000訂金 並且跟房東約定好7月底要入住(有前一個房客) 房東也很肯定的跟我說絕對沒問題 到時前一個房客一定會搬走 付訂金後也有給我收據 收據上有明確指出哪間房間與訂金金額 還有收據上是寫說"請於民國101年8月31日前簽訂正式租賃合約...等" 當初我與家人就有提出質疑怎麼會寫8月31日 房東說這沒差 只是代表你要在8/31前搬進來而已 房東說到時7月底要搬來時再打電話跟他確認就好 後來最近決定7/28要搬過去了 結果今天打電話過去房東說前一個房客最近都不在家(暑假) 所以他不確定到時房間可否給我 問我要不要換房間 我跟他說我7/28下午會到那邊到時再討論 那如果到時約定的那間房間房東沒法給我入住 我拿的回訂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209.78 ※ 編輯: SHIHWEIPTT 來自: 112.105.209.78 (07/23 22:12) ※ 編輯: SHIHWEIPTT 來自: 112.105.209.78 (07/23 22:12)

07/23 22:24, , 1F
收據上看起來是他要幫你保留到8/31,否則還雙倍訂金
07/23 22:24, 1F

07/23 22:26, , 2F
你若7/28沒得住就要退訂,可能不行。
07/23 22:26, 2F

07/24 10:21, , 3F
如能證明收據上的8月31日只是簽訂「正式租賃契約」,那
07/24 10:21, 3F

07/24 10:23, , 4F
麼並無礙於契約於7月底為成立之時點,所以可以的話,你
07/24 10:23, 4F

07/24 10:23, , 5F
可以的話,應該再問他一次,收據上的8月31日是不是補簽
07/24 10:23, 5F

07/24 10:24, , 6F
「正式租賃契約」的效果,一般以248條而言,付定金階段
07/24 10:24, 6F

07/24 10:26, , 7F
,契約已經「推定」是成立的,倘7月底你無房可住,則對
07/24 10:26, 7F

07/24 10:27, , 8F
方負債務不履行之責任。另外,你們簽的是訂金,但欲發生
07/24 10:27, 8F

07/24 10:28, , 9F
之法律效果及法律行為都是以定金為方法,這點應併予確認
07/24 10:28, 9F

07/24 10:28, , 10F
07/24 10:28, 10F
文章代碼(AID): #1G3LkhCq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G3LkhCq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