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這樣的合約合理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莫忘初衷)時間12年前 (2013/07/05 18:57),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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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閃光遇到租屋的問題   他會想退半年租約是因為住處離學校的車程要25分鐘 真的太遠了 目前的情況是合約日期從2/18開始 房東有口頭上說  租約先簽一年 (如果住半年也可以) 擔保金是10,000 租金共55,000 (租金全額付清) 剛幫他看合約上有打上這條 「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解約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擔保金償還」 當初是家人幫他看合約 可能也沒有細看得很清楚 就簽合約了 如果半年退約的話 變成房東拿走了35000..... 請問這樣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241.126

07/05 19:29, , 1F
既然都白紙黑字了,就算說不合理你也是要遵守,這就是
07/05 19:29, 1F

07/05 19:29, , 2F
契約 -_-
07/05 19:29, 2F

07/05 19:30, , 3F
基本上這規矩還ok,很合理 -_-
07/05 19:30, 3F

07/05 19:55, , 4F
合理!!!!!認賠吧
07/05 19:55, 4F

07/06 13:20, , 5F
看看契約內有沒有寫不得轉租 沒的話就找人頂這半年吧
07/06 13:20, 5F
文章代碼(AID): #1HrgQ7pZ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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