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未入住解除合約違約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soicandans (goooooooooodluck)時間12年前 (2013/07/15 11:47)推噓0(0推 0噓 7→)留言7則, 3人參與討論串1/1
跟另外兩個朋友合租了一層家庭式公寓
102/7/2簽約(文具店賣的那種房屋租賃契約書) 原訂102/8/1入住
一個月租金15,000 押金兩個月30,000
目前已先支付押金30,000
但因為家人不同意 可能需要跟房東解除合約
問題1. 房東已經幫我們買了二手的冷氣 冰箱 洗衣機
如果現在解除合約 房東可以因為這個原因求償嗎?
問題2. 契約中寫「若在合約內解除契約 需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爬文看到簽約起契約已生效
所以如果我們在8/1前解除契約
是已支付的30,000押金會被收走
還是需要另外再支付一個月租金15,000元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2.252
→
07/15 13:41, , 1F
07/15 13:41, 1F
→
07/15 13:42, , 2F
07/15 13:42, 2F
→
07/15 13:43, , 3F
07/15 13:43, 3F
→
07/15 13:43, , 4F
07/15 13:43, 4F
→
07/15 13:44, , 5F
07/15 13:44, 5F
→
07/15 13:53, , 6F
07/15 13:53, 6F
→
07/15 14:29, , 7F
07/15 14:29, 7F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86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