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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若櫻)時間12年前 (2013/07/17 19:03), 編輯推噓5(5013)
留言18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說一下這件事情發生在昨天下午。 因為是第一次租房子所以對租屋的事情都不懂。 小妹是台北人,最近因為找工作的關係所以到桃園租屋 原本有中意的房子,和房仲聯絡之後發現想要的房子都被租走了 是很便宜且離工作地點不會太遠的房子。 雖然有點失望但房仲還是替我介紹一間離公司走路大約15分鐘路程的套房 租金五千元,不包水電,簽約一年。 在某棟公寓的二樓邊間,雖然是邊間但照不到太陽。 有飲水機與洗衣機、陽台,是與其他房客共用。 當下被房仲的介紹給吸引,覺得這間房子不錯 而當場就付了一千元訂金。 房仲說今天要與房東簽約,叫我要帶兩個月押金與一個月租金。 但是看完後,大約過了十分鐘左右,我就開始後悔訂金給太快… 於是便打電話給房仲,但他說訂金已經給了不能退還, 叫我還是要去簽約。 請問簽約前,即使訂金付了,也不能收回來嗎? 不論怎樣還是謝謝各位看完與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36.61

07/17 19:21, , 1F
反悔不租就拿不回來,不想租就別簽約了
07/17 19:21, 1F

07/17 19:40, , 2F
若不租就不用去簽約..但訂金歸房東!!!
07/17 19:40, 2F

07/17 19:41, , 3F
若真的不喜歡房子就不要為了那一千去簽約..以免後悔
07/17 19:41, 3F

07/17 19:41, , 4F
一千就當繳學費吧!!!社會大學嘛!!!!!!
07/17 19:41, 4F

07/17 19:44, , 5F
換個好處想,你只損失1000而不是10000押金
07/17 19:44, 5F

07/17 19:56, , 6F
下次記得付錢前,再多思考10分鐘
07/17 19:56, 6F

07/17 21:28, , 7F
訂金歸房東沒錯喔...
07/17 21:28, 7F

07/17 22:49, , 8F
1000當付學費吧~你是花1000買優先承租權
07/17 22:49, 8F

07/18 00:09, , 9F
訂金付了還能收回去,那付定代表房東給你優先承租權,
07/18 00:09, 9F

07/18 00:09, , 10F
那房客的承諾是什麼? 不就是那一千塊,怎麼可能不簽
07/18 00:09, 10F

07/18 00:10, , 11F
能收回咧? 這樣等於只約束房東而沒約束準房客啊
07/18 00:10, 11F

07/18 08:59, , 12F
網路上有些很漂亮的物件其實是假的,用來吸引你去看,到了
07/18 08:59, 12F

07/18 08:59, , 13F
仲介才說剛被租走等等,要帶你看別間(通常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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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9:01, , 14F
這例子你如果有定金簽約單可主張還沒過三天審閱期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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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9:04, , 15F
若定金單上有但書,如試著幫你談更低價而房東拒絕,則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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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9:08, , 16F
張契約無效
07/18 09:08, 16F

07/18 20:28, , 17F
{消保官解釋,付訂金等同簽約,店家不還訂金在法律上
07/18 20:28, 17F

07/18 20:29, , 18F
是站的住腳。
07/18 20:29, 18F
文章代碼(AID): #1Hvddbay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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