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租約未到期,房東卻要收回去,請問該怎麼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開心渡過每一天)時間12年前 (2013/07/29 22:14),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目前遇到的問題是租屋契約打了兩年 住了一年半後,當初租我們房子的房東女兒忽然出現 並且說她才是房子的所有人,跟我們打契約的是他媽媽 ,而且她要回來住這裡,並且要我們兩個月內搬走, 問題是我老婆才剛剛生完小孩,而且房子契約還沒到, 請問我們可以堅持繼續住嗎???或是可以跟她們請求賠償呢??? 感謝各位的幫助,謝謝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23.209

07/29 22:16, , 1F
那就協商,立即班,押金退還,再賠兩個月
07/29 22:16, 1F

07/29 22:17, , 2F
或搬遷的二個月,不能收租金
07/29 22:17, 2F

07/29 22:18, , 3F
不過,在民法上,不知是否能站得住腳,契約的效力問題
07/29 22:18, 3F

07/29 22:50, , 4F
剩下六個月阿...基本上依照契約你能住,並請對方用收到
07/29 22:50, 4F

07/29 22:51, , 5F
的租金去外面租屋,半年後再交還房屋。
07/29 22:51, 5F

07/29 22:52, , 6F
這點在契約上還站的住腳,如果對方用簽約者非屋主以契約
07/29 22:52, 6F

07/29 22:54, , 7F
無效論,那只好用詐欺這條來回擋了。
07/29 22:54, 7F

07/29 22:55, , 8F
最後恭喜當爹,還有六個月讓你找新窩跟搬家
07/29 22:55, 8F

07/30 08:32, , 9F
如果他堅持契約無效~你就說你要告他媽媽詐欺
07/30 08:32, 9F

07/30 08:32, , 10F
他如改口契約有效~請他賠償違約金+搬遷費
07/30 08:32, 10F

07/30 09:35, , 11F
謝謝各位的幫助~~我了解了~~~
07/30 09:35, 11F
文章代碼(AID): #1HzdZYfC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HzdZYfC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