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合約增加內容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shen)時間11年前 (2015/03/10 10:56),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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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房東賴說昨天晚上鄰居檢舉太吵,合約有載明不能太吵之類,所以下次被錄音或突擊 檢查要罰3000,於是詢問合約是否有載明3000這個金額,然後房東就一直跳針說反正就是 要罰3000我已經跟你說了,合約是寫三次以上要退租然後不還保證金。 我就說那就按照合約吧,他還是堅持3000,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可以不按照合約自己增 加項目?應該要雙方同意吧,就直接說還是要跟他一起去學校教官室。 想請問各位他可以直接增加規定項目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37.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25956212.A.CA4.html

03/10 13:34, , 1F
增加項目 都要你們雙方同意阿 又不是只要房東說要就要
03/10 13:34, 1F

03/10 15:31, , 2F
應該要雙方同意 ,不過聽起來你自己知道自己很大聲囉
03/10 15:31, 2F

03/10 20:02, , 3F
聽起來你的保證金比3000*3次還要少
03/10 20:02, 3F

03/11 08:19, , 4F
當然要雙方同意才行阿
03/11 08:19, 4F

03/13 20:55, , 5F
雙方同意即可,但是你可以不同意房東也不能怎樣
03/13 20:55, 5F

03/13 20:55, , 6F
大不了你被別人檢舉被國家罰一萬五千元
03/13 20:55, 6F
文章代碼(AID): #1K_brqoa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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