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該請房客搬出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ONCE)時間11年前 (2015/04/10 14:27), 編輯推噓1(3229)
留言3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幫友人代PO 叔叔的房子位在台中市區,以套房型式出租給社會人士 但他本人在高雄,因此都是以電話與房客聯繫 由於叔叔工作繁忙, 最近才發現有位房客已三四個月沒繳租(以匯款方式繳交) (此房客住了三年多) 詢問其原因, 房客表示房子內漏水、樓梯間電燈壞許久、洗衣機堆積灰塵、 走道髒亂、其他房客在公共區域抽菸、半夜音樂開很大聲... 房客認為自身權益受損, 已多次跟叔叔反應, 但並未得到改善及解決, 因此採以這方法讓房東(叔叔)不得不面對 叔叔表示的確有收到此房客的反應, 是有跟其他房客規勸抽菸及音樂問題, 公共區域也請人每年過年徹底清掃, 但是會跟叔叔反應的都只有這位房客 因此久而久之也就沒去處理 思考一天後, 叔叔想起與這位房客在租約到期只有口頭約定繼續租賃 沒有再重新簽訂紙本合約, 一方面是兩人都很忙碌,當時抽不出時間當面簽約 二方面是覺得老房客了,也沒什麼不良紀錄 但這次發生這問題,就趁勢請房客一個禮拜內搬走, 也不想追討那些房租了(當然押金也不會還) 房客認為這不合理,表示並不是不想住 而是房東不積極處理導致損害自身權益 只要處裡好便會繳交所欠房租 並對於因為沒有紙本簽約就叫人搬走而覺得氣憤 (也因工作忙碌無法說搬就搬) 請問板友大大們 如果您是房東,這樣的處理方式站得住腳嗎? 如果您是房客,會接受搬走嗎? 我個人是認為叔叔踩太硬了, 無紙本合約好像是可以隨時叫人搬走, 但在人道關懷立場也不太合理欸 我不知該如何勸、是否要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79.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28647233.A.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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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欠超過兩個月租金 就可以請他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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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4:56, , 2F
就算要他搬也應該給一個月時間 但可要求繳清租金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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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看來有6 但只處理56? 若其他人都是那樣 也難怪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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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個人反應 不管怎樣 他要住就要繳錢 但不可一直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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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問題 那是他們自身可以去討論的 不然就是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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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必須給一個月時間 沒簽約是照舊約的 不要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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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沒簽約 就比較不易說違約罰款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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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很忙 無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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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收2個月押金,4個月沒繳就可以解約,請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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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說什麼不處理,還想住只是想逼房東處理都是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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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燈沒修、其他房客音樂吵鬧還不是可以不繳租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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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個月。直接寄存證信給他,叫他「馬上搬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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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提出訴訟,要他搬走還積欠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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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地壯可以要以房子所在地為主,開庭什麼的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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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把個月就要跑台中,除了房子漏水看似比較嚴重,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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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不繳租都是能繼續「忍受」住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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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紙本約是很不好的。 有口頭約定繼續住,有約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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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那還好。沒約定期限,只說繼續住,就是不定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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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約要符合土地法100條才能要房客搬走,這個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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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扣掉押金還欠兩個月的租金,哪就符合土地法10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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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條件了,勸你叔叔把對方趕走吧,不然以後動不動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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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問題不繳租。沒有簽約或約到期的也儘量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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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2:20, , 23F
住的遠盡量把房客的租期統一,不過房客起租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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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2:21, , 24F
終止日統一定在同一天,約滿前兩個月,找一天一起做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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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2:22, , 25F
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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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1:58, , 26F
房客的要求哪裡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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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後不理的慣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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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3:40, , 28F
你應該把那些屋內抽煙的音半夜樂大聲的趕走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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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認真挑選房客,讓守規矩的人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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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30, , 30F
林北也曾「忍受」過,屋內抽煙、大便不沖水、偷用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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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31, , 31F
私人用品、鬧鐘不關、…的人渣,整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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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33, , 32F
你應該把那些屋內抽煙、半夜音樂大聲的,趕走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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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35, , 33F
都不認真挑選房客的,讓守規矩的人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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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4:36, , 34F
那些法條也只是保護眼裡只有錢的房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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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9sr1U2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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