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當房客逾期違約並嗆聲房東,房東該如何自保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隨心所欲)時間10年前 (2016/05/16 23:37), 編輯推噓1(1016)
留言1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房客其實是原屋主 但有換屋需求 於去年把房子賣給新房東了(原po是新房東) 房客因為買的是預售屋 希望可以承租原屋一年 打算新房交屋裝潢後再搬離 租屋契約終止日是到105/6/18 但房客說他們應該會提早交屋, 屆時可以提早搬離(我也同意,這樣就可以早點住進去了~) 租屋期間,我多次向他們確認是否會提早遷出 房客第一次說5月底,第二次又說"差不多"要到6/18 五月初,房客突然提出要求, 說他們最快要到6/25才能搬!! 但有可能要到6/30!!!! 完全打亂房東的行程阿!!! 如果態度好好的說就算了~ 還非常理直氣壯說,之前是說"差不多"會住到6/18 又不是真的確定是住到6/18(那契約是簽假的嗎~) 態度上非常賴皮,好像我欠他一樣 而且擺明就是多住的天數就按照租金比例給 當初是給他們方便,沒想到卻苦到自己 而且我一想到他們態度很差就很氣 不知道是否我可以提出契約的效力才要求他們 我看了我們的契約: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 誠心按照原狀簽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拖尾或主張任何權利, 如不即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像乙方請求按照租心五倍 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決無異議. 第十二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 如甲方因涉訴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以任何傢俬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 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不異議. 不知是否有房東遇過這樣的問題,因為稍早詢問房仲, 房仲說其實執行起來是有難度的!(不懂為何張淑晶告人如此輕鬆??) 當然,原po本人也希望跟對方好聚好散 只是還是想瞭解一下,為自己的權益護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29.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63413020.A.8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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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絕對可以這樣做,但是要小心他破壞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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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簡訊+寄存證信,說明6/18約滿不續租,當天未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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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原狀、點交,按契約第六條...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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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他幾號搬,那是不定期約,而且他還跟你算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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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民事問題,要自己去遞狀,裁判費印象中1000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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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訴訟就要自己花點功夫研究。 跟你房客說,新屋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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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交屋的是他們自己要去push,要延遲退租是照契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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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6月18日.那6月18日前你們能作的就是明確且清楚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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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你們租約到期後不在續租.如有違約會照租約中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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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這部份要有記錄.像存證信函(對方要有收到的回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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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LINE(對方要已讀)來證明你已經表明了不續租的要求.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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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幸要上法院時.你才有辦法提出證據來證明對方不搬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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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違約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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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寄存證信被退過2次,招領超過半個月退回。 有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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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簡訊建議是都用,存證信的好處是有3份,就算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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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投遞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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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對方是有資產的人,破壞房屋,你能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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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EUaSZT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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