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買賣不破租賃契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飽飽)時間9年前 (2016/06/16 21:19),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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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一個情況 我們在五月中的時候承租一間新公寓 並且也付了押金 因為原租屋處到6/20 新房東同意我們六月初就可以先把東西搬入 而合約上只註明簽約從105年六月起一年 並無清楚記載簽約日是六月幾號 (當時房東是想等我們東西都搬好再算入住日期) 在我們準備要搬東西過去的時候 新房東才說 她這幾天把房子賣人了 我們不能繼續承租 她說因為合約沒清楚記載從六月幾號開始算起 所以那份並不算數 我想請問版上各位 真的是像房東說的 沒表清楚日期 所以買賣不破租賃契約就不成立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8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83.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66083174.A.087.html

06/16 22:01, , 1F
如果押金什麼都拿的回來我會覺得另找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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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2:05, , 2F
押金有拿回來 但過程房東態度很差 其實也不會想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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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那 只是還要重找房子的麻煩 加上想到房東的態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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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合約都簽訂了,他毀約就有義務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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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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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有義務賠償 該怎麼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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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22:57, , 7F
他唬你了 合約一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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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09:40, , 8F
合約有寫 甲乙任一方提前解約要賠償一個月之類的?
06/17 09:40, 8F

06/17 16:06, , 9F
就是一般書局買的租賃契約 上面沒特別標示解約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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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6:06, , 10F
賠償的事 ><
06/17 16:06, 10F
文章代碼(AID): #1NOgTc27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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