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請問各位此條註記的合理性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pooost bake)時間9年前 (2016/10/13 10:54), 編輯推噓5(509)
留言1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最近在找租屋找了蠻多間 個人比較在意的點是有陽台和洗衣機 有找到一間很喜歡的,生活機能、交通都很方便 由於工作的關係尚在外地,所以請男友自己先去看 房東感覺相當誠懇,她也有說房子有一小角落有漏水 男友有摸了一下牆壁 有點濕濕的 沒有看到滴水 如果我們喜歡 他們會在我們搬入前抓漏完成 目前我們擬定要註記在合約上的但書是: 「房東答應我們在搬入前會抓漏完成,若在一年租期內再發生任何影響生活的漏水情形, 就立即終止合約。」 若這樣註記的話,怕會有雙方主觀認知不同的問題(房東覺得不會影響生活,我覺得會影 響生活),怕到時會有糾紛,不曉得這樣會不會導致此條不成立 還是改為 「房東答應我們在搬入前會抓漏完成,若在一年租期內再發生漏水情形,就立即終止合約 。」 這樣是否較可行? 或是還有什麼需要特別註記的部分 還請版上的大家給予一些建議 先謝謝大家了! (補充:我們想租的這間樓上是空屋,也是房東的房子,幾週前也已出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76.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76327258.A.4E5.html

10/13 11:31, , 1F
有漏水建議可再看看 漏水沒很容易處理好
10/13 11:31, 1F

10/13 11:35, , 2F
住過房東找抓漏處理 但每次一陣子又會漏 最後解約很麻煩
10/13 11:35, 2F

10/13 11:58, , 3F
漏水很高機率是用不好的,何必自找麻煩
10/13 11:58, 3F

10/13 12:41, , 4F
後者比較可行,最好加寫不得扣押金之類的....
10/13 12:41, 4F

10/13 14:39, , 5F
真的在意漏水就儘量找新一點的房子
10/13 14:39, 5F

10/13 14:40, , 6F
如果是預算考量,就找沒有陽台外推的房子
10/13 14:40, 6F

10/13 14:40, , 7F
或者問一下房東上次水電翻修是什麼時候
10/13 14:40, 7F

10/13 22:30, , 8F
記得現在抓漏是用儀器測定 然後打掉管路重裝 可以撐很久
10/13 22:30, 8F

10/13 22:45, , 9F
要看漏水的原因, 如果是樓上漏, 管線重弄會好.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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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46, , 10F
外牆滲漏, 外牆貼烤漆浪板或鐵皮最快, 很多抓漏都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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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47, , 11F
打針的, 有時候這邊堵住了, 會從另一邊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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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48, , 12F
合約上如果要註記就寫如房子有任何滲漏水狀況, 房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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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49, , 13F
提前終止租約即可. 你覺得不影響, 不要提解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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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7:53, , 14F
謝謝大家的建議及回覆
10/14 07:53, 14F
文章代碼(AID): #1N_lTQJb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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