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若不續租,房東要求2個月前告知已刪文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redadol)時間9年前 (2016/07/30 00:21), 編輯推噓5(506)
留言1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現在的租約(一年)到期了,房東想重簽一份租約(一年), 但他希望新的租約能加一條期滿若期滿後不續租, 要在兩個月前告知(其實原本他說三個月,但我當下就覺得太久了,他就兩個月), 雖然這大概兩方同意就好的問題, 但我印象中一般都是一個月前告知,請問兩個月前告知的情形算多嗎? 感激不盡<(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96.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69809318.A.8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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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算OK吧
07/30 00:47, 1F

07/30 01:19, , 2F
可接受 不過提早講房東也不能帶人進去看啊==
07/30 01:19, 2F

07/30 01:20, , 3F
早那麼多講好像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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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1:34, , 4F
之前住學區附近,房東也都2-3個月前詢問,他的說法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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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1:34, , 5F
讓學生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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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6:04, , 6F
兩個月還算可接受範圍 其實不算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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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1:14, , 7F
我之前房東也是要求2個月前告知,不過,提早解約不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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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1:34, , 8F
這很正常,建議加註帶新房客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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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2:30, , 9F
我房客就提早兩個月跟我講,因為我也提早兩個月跟房客
08/01 02:30, 9F

08/01 02:31, , 10F
談續約,到期前一個月續約,就一個月讓房客考慮。
08/01 02:31, 10F

08/03 15:30, , 11F
二個月還好吧! 也要讓房東找新房客不是嗎?
08/03 15:30, 11F
文章代碼(AID): #1NcuAcZu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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