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東說我是老房客了不須簽合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低調女)時間9年前 (2016/08/22 13:18), 編輯推噓13(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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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現在租的套房已經住了差不多快五年了. 上次房東拿了繳款單給我卻沒有合約 問他時他跟我說, 因為我是老房客都很熟不需要簽了 雖然當初還是跟他說簽一下比較好 但他好像還是一直沒拿給我(我今年是從8月開始住) 我想問一下, 到底需不需要特地再跟他要合約呢? 如果沒有合約, 對我到底是不是比較沒有保障? (雖然有人可能會說房東比較吃虧, 但我還是想知道這樣對房客會不會有影響? 畢竟未來會發生甚麼也很難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229.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71843117.A.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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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租一年的話,要簽才有保障,不然他可以說下個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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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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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程序還是要走 誰知道哪天會出什麼合約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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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小人 後君子 大家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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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不定期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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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約他也不能要你搬就搬唷 所以對租客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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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就是約滿了,一個月前通知請你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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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其實對你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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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你想搬也是一個月前通知即可。雙方都不會違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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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不覺得租客比較有利……住得好好的一個月後不能租了很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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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就是雙方一個月前通知就可以不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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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就照你以前的契約,只是時間沒約定,有可能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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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租就不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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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已經繳半年租金了, 應該也不能說趕就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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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剛開始租時有押押金,如果以後不租還是能拿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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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會再跟房東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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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簽比較好啊 他不拿給你 你可以自己先簽好寄給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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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約就照"之前的契約",差別在於他"沒有一定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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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名稱一個叫定期,一個叫不定期,啊押金還是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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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他提前跟你講,租金退你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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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住久了也沒簽 但如果遇到不好的房東簽一下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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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沒法律效應啦 你就說還沒找到新的房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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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約要解約得雙方同意 新的到期日不是房東提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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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要你滾 你就乖乖聽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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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賃其實是對房客比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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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賴著不走他是要打民事才能請你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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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自己情況吧!如果你是約滿後,要搬不搬都可以,不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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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綁住一年,那當然不簽對你有利,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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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簽房東也是有部分有利 他就不怕你拿租約報稅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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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解約不須雙方同意,只須依法先期通知就可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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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土地法10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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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解約要雙方同意感覺很怪,房客一直都不同意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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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用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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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解約不須雙方同意,房東只須符合土地法100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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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依法先期通知就可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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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土地法100條房東只要說要收回來自住就符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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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土地法100條跟本沒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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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自住一天就又出租,完全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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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想一直搬的話,重新簽約對住戶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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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100適用是不知道哪個法官被雷批到,明明就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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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拿來給房子用,才有這種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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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3:29, , 43F
謝謝各位熱心解答!我想到我需要報稅, 所以應該還是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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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3:34, , 44F
並不是房東單方面表示要自住,就能終止租約,不過這已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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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需要瞭解的範疇,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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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3:50, , 46F
想另外問問,房東在給我的繳款單上直接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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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書延至2016年8月, 這樣算成立嗎?(上面沒有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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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0:30, , 48F
現在不就是2016.08嗎? 你繳半年,上面註明到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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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0:30, , 49F
還是只算到你繳費的時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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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47, , 50F
不好意思, 是延到2017, 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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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keijSc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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