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提供房東押租金不還解決方式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麥尼)時間8年前 (2017/10/06 22:12), 編輯推噓31(481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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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在外生活已經近10年,遇過各式各樣房東…以下是個是最瞎的房東小姐 (就叫瞎小姐吧!) 一開始對方表明是二房東,屋主是她的親友在國外,她只是代管… 我錯在當時大意並未請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因為之前方式都是直接跟屋主簽約) 一開始談到~簽都ok也留了對方的身份證影本,因為平時她也不會來打擾 反正按時匯錢進去就好,我們也每月準時入帳 在承租了一年後,因為對方工作忙碌無法抽空來再簽第二年約於是就原本的定期化 契約就變成是「不定期契約」(或許這是對方開始A錢的計劃開端) 一年多一點後,對方突然說親友要賣房,她也要因為換工作去中部(本來只知道她 公司就是在台北市區但不知道地址)說要找時間交屋並手機訊息告訴我說X/X之前搬離 既然對方都這樣說了…想想~賣房也實屬正常(然後就是她一連串的謊言的開始) 在點交屋時,對方刻意為難並未回復原樣(事實上只是剩餘垃圾還未完全清走, 我們連牆壁還自掏腰包幫她整間粉刷)當下當然也開始覺得不對勁…後來對方說 一定要清乾淨後才算交屋並同意先交還三分之一的押金,剩餘處理好再電話聯絡她 因為只剩剩餘垃圾,當然隔天就請對方來交屋,開啟了對方放鴿子和持續關機的過程… 因為不知道對方公司的地址又無法聯絡上她+我們已找好新的住所 於是在我們開始搬的時候,對方私下請管理員注意我們搬的狀況 然後…這瞎小姐在知道搬的差不多後就私下聯絡房東換鎖!!!!! 然後的持續關機…… 當下真是氣到上班都沒辦法上…也確定遇到惡房東~~先GOOGLE一大堆如何處理的方式, 沒錯!小的開啟了跑法院的日子…小的只是平民百姓,根本沒遇過此事也沒去過法院… 連催告、強制那些什麼都不會寫,好在櫃檯人員很熱心~~ 一開始存證信,要寫三次(1份自己留、1份郵局留、1份對方留) 因為只有原租屋的地址只好寄到這… 很意外的…被退?信封上註明「查無此人」! 不是親友的房?那管理員至少也會代收或轉交聯絡吧… 後來又再一次跑法院提出告訴,中間一定會有法院信件通知,很好! 對方又無故不到!再一次通知,一樣的結果… 於是法院認為…渺視法庭之類的吧…當庭表示我勝訴又再一次發勝訴的信件給雙方 當然…對方持續神隱中…但這時電話開始偶爾會通了只是持續不接電話… 我拿著勝訴「確定證明書」開始請法院代為強制執行作業,中間不只請法院查詢名下 財產、任何銀行往來、股票、戶籍、國稅局…全部可以由房客統一向法院申請並請法院 直接強制執行(當然有的申請查詢要你先自付100元申請查詢費) 很快的…瞎小姐的公司就接獲法院通知已扣押部份三分之一薪資,另外部份如果不即 時轉帳(聽說)會更嚴重…於是瞎小姐的錢由法院的協助和幫忙下全部一毛不少拿回來! 當然~不單只是押租金,因為是對方提前終止又未主動簽第二年約所以法院視為「雙方 同意續約」,而我手機的對話記錄也明白表示是對方要求搬家+合約內容提前搬需賠償 對方完整1~3個月租金(普遍是1~3個月,要看房東怎麼簽訂的) 所以我拿回來了押租金、提前搬的賠償金、這段時間的利息、法院開庭費用… 後來才得知… 1、屋主和瞎小姐根本不是親友 2、瞎小姐並未離開台北市,也很大膽的認為反正你沒空或嫌麻煩、怕上法院 3、瞎小姐吃定屋主年老又很多房子也是能拖就拖後來可能自己無力承租編了一套 謊言但屋主認為反正當時她有找到房客,我只要準時入的錢會入給她,她再匯給屋主就好? 所以瞎小姐一定有賺差價 5、神隱是因為瞎小姐把該還的押租金花掉了而且法院查詢瞎小姐的戶籍就在 房子旁的另一區而已(例如房子在中正區,戶籍在萬華區) 6、一堆租屋網查詢不到房子要賣的訊息,承租大樓的公佈欄也未貼要賣房資訊 其實小的也沒有時間跑法院,只是工作性質可以外出所以整個開始~結束過程拖了1年半 如果當時是無工作狀態,過程應該可以在7個月~1年結束。 所以…分享給大家!自己的權益要顧~~也希望大家不要碰到這種事! p.s如果屋主名下沒財產怎麼辦?前面的步驟一樣,差別在拿到「確定證明書」後,此 證明書是五年內有效,接近五年再去法院申請一張又可以再次五年內有效去做強制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16.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7299127.A.B05.html

10/06 22:30, 8年前 , 1F
走程序就是這麼慢,所以我愛用社會方法處理
10/06 22:30, 1F

10/06 22:30, 8年前 , 2F
換鎖的時候,如果還在合約內,就多告一條吧
10/06 22:30, 2F

10/06 22:36, 8年前 , 3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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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23:02, 8年前 , 4F
真是辛苦了,不過我覺得這種事情遇到一次,終生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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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08:05, 8年前 , 5F
感謝分享。恭喜事情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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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08:05, 8年前 , 6F
遇到一些惡人真的只能請求法律途徑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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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1:32, 8年前 , 7F
可以請問這段時間的利息是何以計算出金額呢 謝謝
10/07 11:32, 7F

10/07 12:13, 8年前 , 8F
感謝分享 真的很多這類事情,就是想利用房客不想惹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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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2:15, 8年前 , 9F
的心理來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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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9:06, 8年前 , 10F
推你不怕事,沒有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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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22:13, 8年前 , 11F
請問你跑法院是問法扶就可以處理還是自己另外找律師?謝謝
10/07 22:13, 11F

10/07 23:01, 8年前 , 12F
看得出來被凹押金還真的是滿普遍的問題的,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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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23:30, 8年前 , 13F
一個例子也可以說成"普遍" 真是厲害,政客素質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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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01, 8年前 , 14F
"小的在外生活已經近10年,遇過各式各樣房東" 10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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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01, 8年前 , 15F
次法院, 比例很高很高的.......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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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02, 8年前 , 16F
小案子找律師通常不划算, 一個審級聽說5萬吧,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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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03, 8年前 , 17F
也不強制要律師代理, 有充分的證據, 去法院跑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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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04, 8年前 , 18F
接下來就是等等等, 原PO一年半是真的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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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50, 8年前 , 19F
板上那麼多被凹押金的PO文,上面兩位視而不見,這才是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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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50, 8年前 , 20F
素質點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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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52, 8年前 , 21F
反正有人提出問題,就說這是個案就解決囉,對吧,SP?
10/08 00:52, 21F

10/08 00:54, 8年前 , 22F
反正一皮天下無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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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55, 8年前 , 23F
跑去生活法律版那樣鬧也不覺得丟臉,弄到自己被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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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0:56, 8年前 , 24F
恩,我是說香蕉皮,溜得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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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11, 8年前 , 25F
押金被各種理由扣留不還,確實是板上糾紛大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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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22, 8年前 , 26F
他板事務不提的原則應該建立起來 雙方都節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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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33, 8年前 , 27F
有人願意無償做版主來管理這邊。可是有些人反對卻也不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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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33, 8年前 , 28F
意自己無償當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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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45, 8年前 , 29F
我同意呀,他板事務不該拿來戰人我能遵守呀。不過這裡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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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45, 8年前 , 30F
我先開頭的,還是開頭的人要先出來道歉,那我也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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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07, 8年前 , 31F
所以現在是當初反對過的都躺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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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08, 8年前 , 32F
僅就押金糾紛而言,確實是租屋族非常常見的問題啊
10/08 15:08, 32F

10/08 17:59, 8年前 , 33F
XDDDD笑了 某些人真會開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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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0:05, 8年前 , 34F
鞭別人投反對票的真是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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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0:05, 8年前 , 35F
不過可以,我認同 L 大的呼籲,我自己的部分我先道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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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0:05, 8年前 , 36F
後我不會拿非板上的事情來說別人,也謝謝 L 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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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16, 8年前 , 37F
我倒是覺得房客想凹房東押金的還比較多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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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16, 8年前 , 38F
該被罰的不願被罰,該被罰的認為不該被罰(誤導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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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2:17, 8年前 , 39F
小的我在外租屋19年,抱歉,從來沒被扣過一毛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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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48 則推文
10/12 03:41, 8年前 , 488F
不知道那位版友有沒有用這些話去找房東談,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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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3:41, 8年前 , 489F
這才是蠻橫不講理的說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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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3:10, 8年前 , 490F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10/12 13:10, 490F

10/12 13:13, 8年前 , 491F
就這樣,不就無限跳針而已,有氣無力的.....愈看愈想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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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3:13, 8年前 , 492F
連噹你都懶了,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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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8:26, 8年前 , 493F
室內瓦斯管線的規格呢?N網友的問題還沒解決阿,快去幫阿~
10/12 18:26, 493F

10/12 18:26, 8年前 , 494F
不是無限跳針喔,是打破砂鍋問到底阿,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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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8:27, 8年前 , 495F
就有人完全不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我就只能一直追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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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8:27, 8年前 , 496F
不懂就不要亂教,要害死多少網友你才開心????
10/12 18:27, 496F

10/12 18:28, 8年前 , 497F
難怪有人會說網路發言不用負責任,咦?你是不是也說過??
10/12 18:28, 497F

10/12 19:08, 8年前 , 498F
閱,該生程度須再加強,發回重寫!
10/12 19:08, 498F

10/13 07:21, 8年前 , 499F
果然很不敢面對自己的犯錯阿,請不要再出來害版友了
10/13 07:21, 499F

10/13 12:58, 8年前 , 500F
喔…我來探病囉,stupmi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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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59, 8年前 , 501F
今天就這樣喔?不是要以牙還牙?我完全沒感覺耶,比較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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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59, 8年前 , 502F
在聽你說笑話
10/13 12:59, 502F

10/13 20:06, 8年前 , 503F
10/13 20:06, 503F

10/14 11:38, 8年前 , 504F
某人毫無論述,和某個論述亂七八糟的差不多阿,弱阿
10/14 11:38, 504F

10/14 11:39, 8年前 , 505F
其實我也很難做到以牙還牙啦
10/14 11:39, 505F

10/14 11:39, 8年前 , 506F
要沒論述的無限跳針、不負責的逃避自己作為,我做不到
10/14 11:39, 506F

10/14 11:40, 8年前 , 507F
我能做的就是一直噹那些欠噹的言論阿
10/14 11:40, 507F

10/14 11:41, 8年前 , 508F
室內瓦斯管線的規範呢?教網友教一堆,結果都是胡扯??
10/14 11:41, 508F

10/14 19:14, 8年前 , 509F
那你最該噹的是自己呀!離開建物不能抽菸的規範呢?拿出來
10/14 19:14, 509F

10/14 19:14, 8年前 , 510F
呀!可以用堡壘原則殺死逃跑者的法律呢!拿出來呀!
10/14 19:14, 510F

10/14 23:42, 8年前 , 511F
我有說過離開建物不能抽菸嗎?好弱阿你
10/14 23:42, 511F

10/14 23:43, 8年前 , 512F
我有說堡壘原則可以殺死逃跑者嗎?你怎麼那麼弱阿
10/14 23:43, 512F

10/14 23:43, 8年前 , 513F
講不過人就開始把亂七八糟的話語塞在別人嘴巴嗎?
10/14 23:43, 513F

10/14 23:43, 8年前 , 514F
還是你根本就沒看清楚別人在講啥?哈哈哈哈哈
10/14 23:43, 514F

10/14 23:44, 8年前 , 515F
想噹別人之前,先看清楚別人在說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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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3:45, 8年前 , 516F
請回去看看我的原文,歡迎來戰唷,我超愛跟人辯論的
10/14 23:45, 516F

10/14 23:45, 8年前 , 517F
但如果你跟那個連抵觸是什麼都看不懂的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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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3:45, 8年前 , 518F
那根本不能辯論阿....
10/14 23:45, 518F

10/14 23:51, 8年前 , 519F
恩,還是把室內瓦斯管的規範拿出來吧,哈哈哈哈
10/14 23:51, 519F

10/14 23:57, 8年前 , 520F
學你的呀,腦羞了嗎?
10/14 23:57, 520F

10/14 23:57, 8年前 , 521F
快把建物外不能抽菸的規範拿出來
10/14 23:57, 521F

10/14 23:58, 8年前 , 522F
崩潰到刪推文的呢還辯什麼呢?
10/14 23:58, 522F

10/14 23:59, 8年前 , 523F
別廢話了,建物外不能抽菸的規範在哪?
10/14 23:59, 523F

10/20 09:00, 8年前 , 524F
這篇就sp先開始啊,閱讀能力頗呵
10/20 09:00, 524F

10/20 09:01, 8年前 , 525F
還拿別板 別篇文來跳針www
10/20 09:01, 525F

10/20 09:02, 8年前 , 526F
噓 spmark: 一個例子也可以說成"普遍" 真是厲害,政客
10/20 09:02, 526F

10/20 09:02, 8年前 , 527F
素質很高
10/20 09:02, 527F
文章代碼(AID): #1Pruyti5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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