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合約已經超過,可以要求按照天數嗎?
原文吃光光,今天走廊又淹水了
傳訊息給房東完全不理會,就讓走廊給他淹
我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這種房東不負責的
可以依法無條件終止契約要求退租
那之前很多問題,房東都不處理
結果都是拜託房仲幫忙...
這次這樣漏水不理,
我應該可以直接要求退租吧...
而且這也不是第一次漏水了
再加上之前的各種問題都被無視
理由應該夠充分了?
如果我要用這理由馬上搬遷
可以成立嗎?我該做些什麼動作?
除了拍照存證,傳訊息告知我要馬上搬
要求她來處理合約跟退訂金
這樣嗎? 還先感謝各位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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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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