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合約已經超過,可以要求按照天數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耀西)時間6年前 (2019/06/06 12: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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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今天走廊又淹水了 傳訊息給房東完全不理會,就讓走廊給他淹 我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這種房東不負責的 可以依法無條件終止契約要求退租 那之前很多問題,房東都不處理 結果都是拜託房仲幫忙... 這次這樣漏水不理, 我應該可以直接要求退租吧... 而且這也不是第一次漏水了 再加上之前的各種問題都被無視 理由應該夠充分了? 如果我要用這理由馬上搬遷 可以成立嗎?我該做些什麼動作? 除了拍照存證,傳訊息告知我要馬上搬 要求她來處理合約跟退訂金 這樣嗎? 還先感謝各位的幫忙 <( _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83.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59795915.A.FD8.html

06/06 13:26, 6年前 , 1F
你要依法照程序解約
06/06 13:26, 1F
文章代碼(AID): #1S-9ZB_O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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